國內爆發多起混米賺取暴利事件,知名品牌泉順山水米去年底遭到下架。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混充國外低價米在國產包裝米內銷售,罰鍰新台幣10萬元以上、最高1500萬元。
農委會農糧署長李蒼郎在初審通過時說,大糧商再混米,就直接罰1500萬元。
去年底的混米風暴,從媒體爆料開始,每天都有新進度,嚴重打擊消費者信心,農委會最後祭出撤銷標章,予以下架處分。行政院隨即提出修法,要重罰販賣混米的糧商,把罰鍰一舉提高到10萬以上、1500萬元以下。
根據新通過的修法,未來再將進口米與國產米混充銷售,除將重罰,情節重大,也會下令在一定期間內停止經營全部或部分項目糧食業務,甚至廢止糧商登記或部分糧商登記事項。
所售包裝米標示、廣告不實情節嚴重時,也會廢止糧商登記或部分糧商登記事項,並下令相關商品於3天內下架、1個月內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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