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2/6三讀通過外送員專法,朝野都說是管理外送人員的開始。但是「專」法就量身訂做,就管用夠用嗎?當然還得看清楚法條內容有沒有足夠規範力道。
「專法」最核心的內容是訂定外送案的基本報酬:每單最低45元;夾單必須累計。對外送員當然是一大福音!問題是平台業者真的會照辦嗎?他們不依規定,或不提供相關運算報酬的數據,「專法」說會處罰,怎麼罰呢?
外送平台從未「納管」
數位平台食物外送服務來台灣有13年了,政府的最初反應就是「納管」。希望外送員受雇平台,用勞基法保障勞工權益。台北市和公路總局分別頒定「條例」和「指引」,直到上星期勞動部專法三讀,看來是累積立法層級,但是力道沒有加大。我們根本沒有咬住平台的牙齒!
外送員接獲夾單,但沒有單單分算的進帳。如果平台不偶依此給付,還是得由外送員舉証讓平台補賠嗎?
個別外送員敢挑戰平台嗎?要知道疫情後平台已經三次調降運價,反映市場上不缺外送員,卻僱有許多律師,一個一個個案拖進法庭周旋,對平台的威脅有限,外送員卻撐不住了。
專法不足以約束平台,那能不能幫忙外送員呢?斜槓人生變成流行敬請主管機關一定要注意社會對工作的價值觀,近十年來已經變化了。
單一職場、穩定就業和績效生遷等等,已經不是新世代勞工嚮往的謀生方式。許多人追求自由就業,自主時間安排,用斜槓(兼職)身分,游走在不同職務。勞動主管要是依舊以固定雇佣,保障基本權益的照顧心態來面對外送員管理,就變成執政的單方面善意,管理對象不領情,治理績效不佳,十年來剩下只在法條上打轉的現實狀況。
這樣的勞動意識轉變是世界性的。美國加州2019年議會通過所有派遣工作都要僱佣化,第二年各家數位平台聯合發動公投,否決該議案。上訴法庭2023年支持州議會法案,目前仍然處於訴訟階段,成為政府美意,平台(和多數外送員)不服從的僵局。
台灣的現實面更尷尬,被美化的跨國數位經營下,食物外送平台只提供媒合資訊,所有業務和財務管理性資料都不在台灣,要檢視其派遣的合理性,面臨漫長的國際交涉過程。我們對台灣的平台沒有管轄和處罰的公權力。
「徒法難行」怎麼辦?
沒公權力,要靠市場機制!也就是要訴求消費者!
對外送服務業,市場機制核心是品牌,是消費者認同!
什麼樣的服務會影響消費意識呢?首先當然是食物品質,很多外送系統都強調保証遞送時間,讓食物新鮮度當品牌。
但外送食物高峰常常是上下班尖峰,要在車陣中保証時間,等於是叫外送員搶快冒險。萬一出事,遞送人員受傷外,客戶自己也打亂時間。因此第二項重要的消費意識:「平安送達」就成為另一個品牌辨識。
韓國首爾披薩店家曾經號召「召30分鐘送達」,造成車禍增加,消費者不再追快,交安慢慢融為全民消費意識。

韓國機車保險費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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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不能當口號,要真的落實管理,組織內要有系列KPI,外在環境也要有真正的壓力。也就是說,認真執法,獲取大量交安數據,可以在平台間作比較,讓業者自覺降低違規就是保衛品牌,就是爭取市佔率的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