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因綠電弊案被押,前經濟部長郭智輝發聲明自清。
有一說一,郭智輝跟這件事沒什麼關係。雖說鄭亦麟曾任部長室秘書,後出任台智電副總經理,但他運作民股自升總經理,可是連部長都瞞過去。
小英男孩來不及換,部長先離開了。裡面的水有多深,連郭智輝都不敢碰。
一、從綠推中心到台智電,不只是肥貓養成機
2018年,經濟部成立綠推中心,採任務編組。當時能源局抱怨,若日後出事,中心已解散,無人能扛責。鄭亦麟在此時空降,手攬大權。
2025年,經濟部成立台智電,要求中鋼出資籌備。中鋼原出資50%,後稀釋至12.5%,規避20%以上需登載財報的規定。
台智電的地位是綠電採購平台,引進十多家企業股東,主打CPPA(企業購電協議)的「統購分銷」模式。
你可以想像成一個超大型的團購,幾百億來幾百億去的那種。跟開發商簽長約,大量採購再分銷。
但以為入股就能買到便宜綠電,實在很天真。
我在公投辯論時點名的林子倫,也是鄭亦麟的多年長官,吹噓綠電吹到台電破產。童子賢董事長講的更直白,地方派系為綠電開槍,才叫二流國家。
我們這種比較有實務經驗的,光一想肥貓董監事成本,會向企業建議,不如自己去接洽開發商。
現在再教你,如何用滿滿的大平台來賺錢。
二、光電「高於FIT承購」→對下游「轉嫁溢價」
套利模式:
同期太陽光電FIT躉購價上限落在5.6~5.7元/度,市場報價在5.4~5.5元/度。
若台智電以「高於台電FIT價格」,向開發商承購,再以CPPA轉售,必有溢價,要嘛轉嫁給終端企業,要嘛由股東吸收。
這裡同時存在給予開發商回扣的空間,本質是利用「政策導致的雙軌價格」做價差再分配。
取證要點:
1.把同一案場「可售台電之FIT vs.與台智電實際簽約價」逐案對讀,比對簽約時間點與市場報價。
2.追供應鏈金流:承購價—實際付款—開發商對外費用流向(廣告/顧問公司實益所有人)。
3.董監事及經手承辦是否有「迂迴顧問約/績效獎金/關係人公司」收款。
三、離岸風電「高價CPPA掃貨」→與開發商「對分漲價利益」
套利模式:
離岸風場的成本攀升,市場預期3-2期價格高於3-1期,難走回頭路,而台智電已對接多個風場簽CPPA。
若以高於市價的長約承購,對開發商是立刻將價格風險鎖在高位,此時的灰色地帶為透過中介、顧問案、轉包工程、關係人服務費,做檯面下分潤。
成本與價格不透明,加上泛官股信用背書,能快速促成融資,更強化開發商和售電商的議價權。
取證要點:
1.調閱CPPA長約條款的定價公式、價格指數化(indexation)與調價機制,比對同檔期風場對其他買家的報價帶。
2.盤點與風場開發商相關之「共同顧問/承攬/專案管理/仲介」合約,追查是否為利益輸送管道。
四、「信用加持→融資放大」的銀行風險外溢
套利模式:
台智電取得S&P A-、中華信評twAA+等信評,官方說法是可壓低融資利率、利於議價。 (相關報導: 風評:又是光電弊案!小英男孩告訴我們的二三事 | 更多文章 )
一旦售電商以「高信用評等+長約合約」打包去做融資,銀行,尤其是八大公股行庫,被迫依合約現金流折現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