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財富遇上突如其來的意外,家庭關係如何因遺產分配而產生裂痕?一位父親因心肌梗塞突然過世,生前雖有意預立「遺囑」,卻未能及時完成。父親遺留的財產包括動產約新台幣(下同)8000萬元(股票、現金及保險箱內物品)及不動產五筆,公告現值約4000多萬元。遺產總額約1.2億元,根據現行稅法計算,遺產稅金額達1000萬元。
繼承人包括母親、一個兒子及兩位已婚的姐妹。父親過世後,姐妹從海外返鄉奔喪,母親當時表達希望財產由獨自照顧父母的兒子單獨繼承,並給姐妹一筆現金作為補償。然而,姐妹不同意僅獲現金,主張應依法律規定平均分配,並尋求律師協助主張權益。
這場家庭風暴自此揭開序幕。姐妹拒絕簽署「全體繼承同意書」,家庭內部矛盾不斷加劇。母親一方面擔心財產分配爭議無法平息,另一方面也為籌措遺產稅金,而感到焦頭爛額。
解決方案
因為有之前的紛爭,事後母親透過會計師找到了筆者,筆者傾聽她的顧慮後,針對她的需求提出了一套全面性的遺產規劃方案。
一、遺囑規劃:
筆者首先協助母親與律師共同擬定「遺囑」,明確規定財產分配,將主要不動產留給兒子,同時預留一筆現金作為姐妹的補償。這樣的安排既能避免未來爭議,也能減少法定繼承人之「特留分」的爭議風險。
二、善用保單:
筆者進一步分析現行法律,建議母親將部分資金轉為「保險」,並指定兒子為保險受益人。如此一來,日後身故時,保險理賠金將不計入遺產,能有效降低「特留分」基數,同時也可作為兒子日後應付特留分補償的現金來源。
三、特留分調整:
經過筆者專業計算,透過調整資產結構,姐妹的特留分從原本的1000萬元降至300萬元。此外,筆者協助母親設定了一份規劃,未來她百年之後,兒子將可獲得總計6000萬元的理賠金,確保了母親的財產能順利傳承而不被爭奪。
四、預留遺產稅源:
筆者特別強調,預留足夠的遺產稅繳納資金,是避免現金不足資產被迫被國稅局抵繳的關鍵。透過保險規劃,只要正確設定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人壽保險金指定受益人即可不受《民法》「特留分」的限制,且不計入遺產範圍。更重要的是,保險理賠金不需等待遺產稅完稅即可直接領取,成為極為即時且有效的繳交遺產稅稅源,讓繼承人不必因現金短缺或繼承同意沒過半數而陷入困境。
結果與反思
在筆者的協助下,母親與兒子終於釋懷。他們感慨地說:「我根本沒想到,原來遺產可以這樣靈活的預先安排,父親如果有事先做好規劃,就不會有那麼大的紛爭。」母親看著我們,眼中透露著滿滿的安心。
雖然財產的主要部分最終留給了兒子,但我們也協助母親以理性且合規的方式,照顧到姐妹的最低保障權益。透過妥善的規劃,不僅避免了更大的法律糾紛,也讓原本緊張的手足關係得以保留一線溫情。
這起案例不僅讓母親體會到專業規劃的重要性,也讓筆者更加深刻地理解到:「財富傳承」不僅是財產的分配,更是情感的延續。透過筆者的專業協助,母親不僅完成了她的財產傳承心願,也盡力維繫了家人間的情誼與尊重。
這就是「傳富子孫卻不留糾紛」的智慧,讓財富成為家族的連結,而不是撕裂的刀刃。
作者介紹|湯皓智
社團法人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專業金融顧問,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地政士公會,多間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稅務金融講師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永然文化《傳富親人不傳爭訟:法律.保險.稅務實用手冊》。(原標題:繼承遺產後,應如何辦理遺產分割?) (相關報導: 家人過世留下保險理賠金,竟要繳2000萬遺產稅!99%台灣人忽略的投保細節,領不到錢還要倒貼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