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到超商總習慣順手買顆茶葉蛋,新北市一名41歲沈姓男子到超商購蛋時,因手滑將茶葉蛋掉落地面,竟未告知店員,反而將蛋撿起再度放回電鍋,導致整鍋約700元的茶葉蛋遭污染報銷。店家氣憤提告,沈男最終被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2000元罰金。若茶葉蛋以一顆13元計算,沈男除賠償整鍋700元加上2000元罰金,至少付出207倍代價。
茶葉蛋滾地竟撿回鍋中 整鍋商品報銷
事件發生於2024年1月15日,沈男進入新北市某連鎖超商,準備夾取茶葉蛋結帳。不料一顆茶葉蛋不慎滑落地面,卻未見沈男有購買或通報店員之舉動,他反而將蛋直接撿起、放回電鍋繼續加熱,造成鍋爐汙染。
店員事後發現,立即將蛋全數報廢處理,損失金額約700元。店方認為此舉不僅影響食品衛生,更可能傷及其他顧客權益,遂報警提告。
行為輕率未告知 法院認定違法
經警方與檢方調查,沈男坦承當下因「不想浪費」才做出該行為,未考量店家營運與食安風險。他也向法院供稱目前從事外送工作,月收入約3萬元,無扶養親屬,並已與店家部分和解。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沈男行為雖非出於惡意,但明顯輕率,未顧及他人財產法益,欠缺基本法治觀念。法官最終依《刑法》第354條毀損他人物品罪,裁罰罰金2000元,並可選擇易服勞役2日,全案仍可上訴。 (相關報導: 檳榔丟進茶葉蛋鍋!屁孩被爆料竟嗆:有吃到是不是?超商硬起來了「會採取法律行動」 | 更多文章 )
更多新聞請搜尋🔍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