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行駛在道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確保安全並避免罰款,尤其在遇到紅燈時該停車,是最基本的原則,然而,許多駕駛在遇到紅燈之前的「黃燈」時,常因趕時間選擇加速通過,讓人不禁疑惑,黃燈時究竟該停還是該繼續行駛?對此,警方宣導正確做法,也提醒別造成闖紅燈而吃上罰單,甚至發生意外。
路口閃黃燈該加速還是停車?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紅燈停、綠燈行」是大家從小就知道的規定,定義很明確,但他疑惑的是,「從綠燈過渡到紅燈中間的黃燈,定義到底是準備停踩剎車,還是加速衝?」
文章掀起熱議,大家留言分享自己的經驗,「正常要準備停,你已經在過才是加速」、「我有研究過,能停就停,停不下來就過,主要要注意,黃燈時你車一定要過停」、「紅燈前要過線或者不壓線,剩下自己判斷」、「看越停止線了沒跟後方車貼多近」、「看距離啊,還很長就減速,很近就過去」、「減速停被撞是後面全責;加速過線罰錢是罰你的錢包」。
警察揭判斷標準「違規開罰3600元」,很多車主都做錯
事實上,根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官網宣導,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圓形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而圓形紅燈則是表示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也就是說,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號誌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儘速通過;如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
警方另表示,如果車輛駕駛人過了停止線,號誌才轉變成黃燈,民眾如果自覺無法通過緊急煞停因而超越停止線,警方將依客觀具體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警方也呼籲,駕駛人駕駛車輛上路,除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外,亦應注意前方狀況,隨時應變任何突發狀況,以確保行車安全。
此外,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闖紅燈處1,800至2,700元罰鍰;小型車處2,700至4,000元;大型車處3,600至5,400元;紅燈右轉處600至1,800元。
完整討論:《黃燈到底是「準備停」還是「加速衝」》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