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萬元直接沒了!開車停讓行人「1原因慘被檢舉開罰」,這陷阱很多駕駛常遇到

2025-02-0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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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交通安全意識的提升,禮讓行人已成為每位駕駛應盡的責任,不僅保障行人安全,更能避免因未禮讓而遭受罰款。(資料照/顏麟宇攝)

隨著交通安全意識的提升,禮讓行人已成為每位駕駛應盡的責任,不僅保障行人安全,更能避免因未禮讓而遭受罰款。(資料照/顏麟宇攝)

在交通安全意識日益提升的今日,禮讓行人已成為駕駛人不可忽視的重要義務。然而,有時候好意禮讓卻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困擾。台中一名駕駛阿達因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兩次,竟被檢舉並收到高達2.4萬元的罰單。無奈之下,他選擇提告,最終法院還他清白,裁定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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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萬元直接沒了!開車停讓行人「1原因慘被檢舉開罰」

根據《ETtoday》報導,判決書指出,一名男子於2023年10月駕車經過台中市南區建國南路一段與西川一路路口時,因被其他駕駛檢舉在車道中暫停,且未遇突發狀況,涉嫌違規,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員警經調查後認定屬實,並發送通知單處以罰款。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男子被處罰鍰2.4萬元,並記3點違規點數,同時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不過該駕駛男子對此罰單感到非常冤枉,遂提告至法院。他解釋當時自己正準備右轉,但見有行人過馬路,於是暫停等候,隨後又有行人及騎自行車的兒童過斑馬線,為了確保安全,他再次停車,直到所有行人通過後才完成右轉。但這樣的禮讓行為竟被認定為違規,令他難以接受。

法院經過調查後發現,該路段正值下班高峰期,當時人車眾多。法官認為男子因為禮讓行人才兩次暫停,並不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中規定的「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的違規情形,且男子並未故意或過失造成任何交通危險,因此法院裁定原處分錯誤,並撤銷罰單。

不停讓行人罰款

未停讓行人罰款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若沒有禮讓視覺功能障礙的行人,罰金提升至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肇事使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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