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近日發生一起殘忍殺人碎屍案,楠梓區一名7旬婦人前往張姓男友人位於前鎮區的住處後從此失蹤;警方根據張男5度持袋至河邊丟東西、屋內有婦人血跡,全案朝殺人罪偵辦。張男昨(6)日晚間移送雄檢後,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聲押;高雄地院將在今(7)日上午開庭審理後,裁定張男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指出,張男昨晚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偵訊期間始終拒談案情,檢方認定其涉犯殺人等罪嫌疑重大,且全案仍有諸多疑點待釐清,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早召開羈押庭審理,裁定張男羈押禁見。
高雄碎屍案始末
全案要回顧到2月2日,家住高雄楠梓區71歲冠夫姓趙林婦人下午5時5分因不明原因騎機車外出。北上出遊的婦人家屬當晚返家找不到人,且手機無法撥通,先在3日上午10時前往楠梓分局報案一般協尋,但家屬遲遲等不到,懷疑婦人遭遇不測,4日下午再向警方反映,警方也據此改為緊急協尋,調閱行蹤。
經深入追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婦人2日晚間6時許騎車載73歲張男前往對方前鎮區住處後就未再離開。不過,張男3日上午6時至10時許共有12度進出家門,形跡可疑,且其中5次外出均持黑色垃圾袋騎車前往前鎮一處運河附近,之後再持空袋子返家。
警方4日晚間9時許先前往張男住處詢問,但在屋內並未發現相關跡證,5日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後,晚間8時50分持拘票前往前鎮緝獲張男到案,經鑑識中心於住家鑑識採證,發現屋內牆上、地板、浴室毛巾有多處血跡噴濺痕等生物跡證,據此認定張男涉嫌殺人。
警方昨日派員前往運河附近打撈,已找到部分疑似為婦人的人體組織跟不完整的器官屍塊,且疑似還遭剝皮,經鑑識中心連夜比對屍塊和張男家中血跡,已確認身分為失蹤婦人,全案擴大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