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急著買房!成功人士列5點租房優勢,別成為房奴又窮又失去轉換跑道的機會

2023-01-3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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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折舊和跌價的風險,就算將來暴漲一倍,出售後你又能住哪?若想住同樣的地段,因為所有房子都漲價,最後還是得買類似的。所以只剩兩個選擇:一是去偏遠地段買便宜的房子,但得犧牲便利性和熟悉的環境;二是賣房後在原地段租屋。但如果一開始就用租的,好好理財,說不定閒錢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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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三:房子是資產,付出的房貸終究是自己的?

在會計學上,房子是資產沒錯,但在心理學上,房子絕對是負債。

自住的房子直到賣掉那天為止,都無法帶來任何收益;但你欠銀行的貸款卻會持續數十年、吃掉一大半收入。當然,背債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強迫儲蓄,有激發潛能、努力存錢的效果。但話又說回來,若真只是想強迫自己儲蓄,有不少理財工具都可以達成目的,重點是流動性比房子好太多了。萬一臨時需要用錢,變現也容易得多。

迷思四:房子當房東,租金會自己養房子?

我是從《富爸爸,窮爸爸》書中第一次知道這個概念。作者提到,如果有能力付自備款,就可以買間房子租出去,因為租金收益高於房貸支出,所以會產生正向的現金流,成為「被動收入」。這概念雖然讓人興奮,但做點功課就會發現,「租金高於房貸」的現象在台灣極為罕見。僅有少數幾種狀況有機會靠出租房子賺到所謂的「被動收入」:

1. 房子是現金買的,或是貸款很少,租金收益算起來有可能比定存要高。

2. 租黃金店面。

3. 住宅重新裝潢,切分成許多小單位,分租給上班族或學生。

即使如此,那也得確保出租率夠高才行。台灣房市是個高效率市場,大家都玩得很精了。類似逢甲商圈這種出租率超高的地方,像劉媽媽這樣的炒手早已布局。假設你是個上班族,要玩這樣的遊戲,還是想清楚比較好。

但《富爸爸,窮爸爸》也不是都在鬼扯。在美國,因為普遍不太儲蓄,置產觀念跟華人不同。加上租金確實超過房貸不少,所以只要有自備款,買戶好的物件再出租,是不錯的投資。但你可別忘了:我們在台灣!

迷思五:居住權益等於買自己的房子?

看完上面四個迷思,你可能會想,那我們小老百姓怎麼辦?我們也有居住的權益啊!

說到「居住權益」,每天都有名嘴砲轟政府。但期待政府打房、讓房價回到大家買得起的水準,可能嗎?

其實全球大都會都有一樣的問題。以紐約來說,即使薪水不低,也沒人考慮在市區買房子,因為買了只會降低生活品質。所以上班族想要通勤方便,會租市區的房子;著重生活品質的,才去郊區買屋。堅持在都會區買房子才有「居住權益」的人,不是不對,但可能會非常辛苦。

以上五個迷思,無論你是否認同,重要的是有沒有在買屋前想過一輪,並得到一個屬於自己的答案。同樣的,不管你是迫於無奈或出於自由意志,租屋所帶來的正面價值,也同樣該想過一輪。所以接下來我想談談「只租不買」在現在這個環境下帶來的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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