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水石膏爭議》遭段宜康施壓?食藥署長稱「沒感覺」

2015-11-0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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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段宜康指出,黃孟珊應提出證據接受公評,「不能一句話就把我打死!」。(資料照,顏麟宇攝)

立委段宜康指出,黃孟珊應提出證據接受公評,「不能一句話就把我打死!」。(資料照,顏麟宇攝)

新北市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上月30日指控「某段姓立委」不當促成無水石膏(無水硫酸鈣)被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遭影射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度在臉書上回應後,他在2日受訪時說明,應提出證據接受公評,「不能一句話就把我打死!」,食藥署長姜郁美指出,沒有感覺到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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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段宜康曾在臉書揚言將對黃孟珊以及分享黃孟珊貼文的立委蔡正元以及國民黨提告,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段宜康解釋,提告是捍衛名譽不得已的手段,但提告前若批評的人能出面釐清,「我就可以不用這樣的手段」。段宜康質疑,黃孟珊因起訴罪名不利審判,所以拿他當控訴對象,「是要干預審判嗎?」

20151030-檢察官黃孟珊臉書PO文影射立委段宜康施壓,讓工業用石贏變合法食品添加物。(取自段宜康臉書)
檢察官黃孟珊臉書PO文影射立委段宜康施壓,讓工業用石膏變合法食品添加物。(取自段宜康臉書)

關於二水石膏及無水石膏,段宜康說明,2種石膏都有區分食用、工業用,且衛福部已有明訂標準,如果二水石膏是食用級、無水石膏不是,那現在所有市售的豆花可能都要下架。

硫酸鈣屬於台灣食品添加物正面表列的管理品項,但其中的規格標準僅表列二水硫酸鈣。姜郁美指出,廠商有需要的話,可申請增列規格標準,提出申請後,經食藥署收集各國的標準了解,並經過諮議委員審查,需7天至60天的預告程序,蒐集各方意見,再彙整資料公告實施。

目前美國、歐盟、世界衛生組織都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段宜康解釋,因此才請食藥署補正缺失。姜郁美也說明,此案屬業者於2014年12月8日申請增列無水石膏,2015年6月24日公告,共計7個月的時間,比照以往至少4個月的標準並無不合宜之處。

對於黃孟珊指控段宜康施壓法務部、食藥署,段宜康解釋,從未對此案質詢過,但曾口頭對法務部官員提醒要注意證據力的問題,也僅與食藥署、陳情人開過1次協調會,「開過1次會我就沒再處理,這樣算是施壓嗎?」姜郁美也說明,「我是沒有感覺,而且沒有接到委員的電話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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