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擴大認定?綠委提案「公股佔2成就算」 經濟部憂影響企業經營

2018-10-2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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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修《國營事業管理法》,要求降低國營事業認定門檻。經濟部擔憂,若修法通過,光經濟部就預計增加72家國營事業,且擴大國營事業認定將導致這些公司必須適用政府採購法,恐影響企業經營及股東權益。(取自Padai@wikipedia/CC BY-SA 4.0)

立委提案修《國營事業管理法》,要求降低國營事業認定門檻。經濟部擔憂,若修法通過,光經濟部就預計增加72家國營事業,且擴大國營事業認定將導致這些公司必須適用政府採購法,恐影響企業經營及股東權益。(取自Padai@wikipedia/CC BY-SA 4.0)

國營事業擴大認定?綠委陳明文、王定宇等提案修《國營事業管理法》,要求降低國營事業認定門檻,只要政府持股超過2成就應列為國營事業,或是把政府轉投資、再轉投資等股分都算為公股。經濟部則擔憂,若修法通過,光經濟部就預計增加72家國營事業,且擴大國營事業認定將導致這些公司必須適用政府採購法,恐影響企業經營及股東權益。立法院經委會今(22)日最後考量因事涉層面過廣,要求經濟部在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再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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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認定從5成下修至2成、公股代表增訂學經歷限制」

王定宇等立委提案指出,無論政府是直接還是間接投資,都應該要計入政府資本,因此應將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中第三條規定、政府資本超過5成即為國營事業的規定,改為政府、財團法人或國營事業轉投資及再轉投資等政府交叉持股超過5成,就算是國營事業。王定宇舉例,退撫會旗下欣欣客運、泛亞工程等公司政府直接持股比率接近5成,但若計入交叉持股,則有8家的實際政府資本超過5成,應該要受國營事業應受的監督及責任。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提案要把國營事業的認定標準,從現行的政府持股5成下修至2成,並要求公股代表必須要有3年以上相關學經歷。徐永明表示,政府持股比例非修法重點,而是希望強化對轉投資公司的監督;且中油近期從桃園煉油廠大火到95無鉛汽油不合格,「不可能的事都發生了」,但董事長戴謙卻是養鴨博士,因此未來政府指派國營事業高階經理人,應該要有一定專業。

20181022-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油董事長戴謙答詢。(甘岱民攝)
中油桃園煉油廠95無鉛汽油不合格,中油董事長戴謙(左)22日於立法院答詢。(甘岱民攝)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進一步提出「吳音寧條款」修法意見,指現行法規只規定政府持股不到5成的公司,只有公股指派的董事長、總經理才需要到立法院報告;未來應修法改為只要公股在公司中有實質影響力,董總無論是否為公股代表、都要到立院備詢。曾銘宗說,唯有到立法院備詢,政府才能監督這些企業人事是否公開透明。

但經濟部則對所有的修法提案皆持保留態度。

經濟部:修法若通過,光經部就增加72家國營事業

經濟部指出,若擴大國營事業定義、降低政府持股比例認定門檻,則光是經濟部就會增加72家國營事業,所有員工的身份轉換將有巨大影響,且所有已民營化的企業也都得開始適用政府採購法、預算法等相關規範,將限制企業經營方式。

此外,大法官釋字也已明訂國營事業轉投資的資金已不算政府資本,因此不應計入公股比例,且部分公股代表在董事會中不一定有主導性,若只因為泛公股代表過半就要認定為國營事業並不妥當。經濟部也指出,部分具公用事業性質的高階經理人還需具備政策視野,如果增訂學經歷限制,恐怕會限縮選才範圍。

最終經委會決議,因法案影響部會眾多,請經濟部1個月內提出修法評估報告後、再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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