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祭司法改革2.0 黃國昌提4大修法方向: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

2024-02-2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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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院黨團召開「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黃國昌(中)提出4大修法方向。(蔡親傑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召開「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黃國昌(中)提出4大修法方向。(蔡親傑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26)日召開「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民眾黨總召黃國昌提出4大修法方向,包含完善反貪腐法制、增列不法餽贈罪、增列影響力交易罪,以及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副總召黃珊珊也提出,應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增進司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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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包含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2018年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召宣布推動反貪腐新法,讓「大喬、小喬」走入歷史,2021年現任法務部長蔡清祥承諾訂立「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皆未提出行政院版草案,是「無能」或「沒有心」,誰在拖延阻擋,民眾心中都有一把尺。

黃國昌指出,權貴不斷落跑,政府束手無策,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吹哨者保護法、棄保潛逃罪、妨害司法公正罪多次跳票,台灣人民不能等,「還在研議」不該是藉口。針對完善反貪腐法制,要將違背職務賄賂的要件明確化,也就是就算職務行使與不法利益沒有對價關係,但只要有因果關係,就應予以處罰;不能再讓拿錢喬事敗壞官箴、傷害廉能政治的醜陋行為被縱放。

黃國昌直指,權貴司法體系的套路,就是審判拖得非常久,過程中很多人會落跑,或是在耗費大量司法資源、判刑確定後,馬上進到外役監,刑期優惠折算;為了有效發揮嚇阻效果,應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初犯由2分之1刑期提高至3分之2刑期,累犯提高至4分之3刑期。

提檢察官助理法制化 黃珊珊:增進司法效能

黃珊珊表示,檢察官人力攸關司法改革的推動,尤其近年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包含偵查、金流追蹤,都仰賴檢調警共同偵辦,刑事局資料統計,警方接獲詐騙案件,從2019年2萬3000多件,到2023年暴增到超過3萬5000件,財損金額光2023年就高達88億元,尤其電信詐騙案2022年已較2019年成長360%,人力不足會影響調查的品質。

黃珊珊指出,法官助理、司法事務官都已經入法,檢察官卻只有檢察事務官,過去行政院以臨時人員方式增設100名檢察官助理,但由於經費僅2年,未來恐再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民眾黨團期盼修正《法院組織法》,讓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的檢察官助理制度法制化,補充人力襄助檢察官辦案,提高犯罪偵查品質,增進司法效能。

黃國昌表示,對於受金主豢養的政治人物去喬事,讓不該假釋的人假釋、不該去外役監的去外役監,荒腔走板也無法透過法律追訴,必須盡速修法補破網,若行政院提不出來,質詢也說不出所以然,民眾黨團就提出版本,期待委員會盡速排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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