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評海軍新訓中心「假槍」偽充真槍案

2024-02-2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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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海軍新兵在遺失槍枝後,以模型槍代替繳回。(資料照,柯承惠攝)

去年有海軍新兵在遺失槍枝後,以模型槍代替繳回。(資料照,柯承惠攝)

近期監察院分別提出《海軍新訓中心假槍偽充真槍》、《國防部軍備局第205廠上校受廠商招待(含有女陪侍)》彈劾及糾正案,加上日前(2/17)媒體報導,陸戰九九旅上兵嗆長官「你混哪裡的啦」。由以上三則國軍訊息觀察,或可略悉國軍各種現況嚴重問題?本文以討論「假槍偽充真槍案」為主,其他兩案則簡單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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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合謀掩蓋成為常態?併觀察《海軍假槍事件》及《松山之亂》

「丟槍是醜聞,多位軍人『合謀』用假槍『偽充』真槍呢?」關於《海軍新訓中心假槍偽充真槍案》(下簡稱「該案」,詳監察院彈劾案及報告)。該案事實略以,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第二營於2022年教召整備期間遺失一把45手槍,當時指揮官潘東昇為「隱匿案情」,營長林家葳及其他四位連長則「共謀」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偽充」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均未向國防部呈報。(編輯2024/2/6監察院新聞稿)

國軍「丟槍」乙事已屬嚴重無比,足徵控管失能,更嚴重的則是:「丟槍後,多位軍人『集體合謀』以假槍充真槍入庫?」曾經何時,軍紀已腐敗如斯?

申言之,該案關鍵在於「合謀(共謀)」二字。當國軍掩蓋如此,所呈客觀數據有多少是可信及該受質疑?同樣觀察「謝靜華(萬里警衛室前主任)體測成績造假」鬧得沸沸揚揚全國盡知,日前(2/19)媒體報導,鑑測官許姓上尉緩起訴確定,但體測成績均有監測及會簽,若非內部爆料,要如何相信「(公務)客觀數據是偽造或變造?」

先前《松山之亂》黑衣人「侵門踏戶」打砸警所,若非爆料,怎知警方層層掩蓋,包含許前所長還夥同員警「滅證」刪除監視器畫面?林前局長還公然稱「停電說?」於是爆料之後,突然大幅翻轉直接翻車?曾幾何時,對某些公務員已不可盡信,乃至要透過爆料,甫能明瞭事實真相?

假槍「偽充」真槍之細情:合謀、購仿槍、鑽刻槍號、夾帶入庫?

該案「丟槍」及「假槍充真」內情,可詳屏檢112年度軍偵字第123號起訴書、屏院112年度軍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註:指揮官潘東昇部分尚未宣判),懇請觀察該營「林姓營長及連長等」之行為:

一、明知丟槍,合謀購買假槍:丁○○及○○○(連長等)均明知「399880」之國軍制式點45手槍業已遺失,仍共同謀議及集資,並於生存遊戲店家購得共計4把仿真槍。

二、鑽刻序號,假槍偽充真槍入庫:購買相關鑽頭等設備後,庚○○另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系爭槍枝上,用以表彰系爭槍枝為序號「No399880」國軍制式點45手槍,再推由己○○於2022年3月28、29日《專案任務械彈特別清點》之機會,將系爭槍枝放入新訓中心第二營第五連之槍櫃內分儲箱而魚目混珠,供作本次特別清查之用而行使之。(以上由筆者編輯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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