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立達觀點:記者與殺人犯的協奏曲

2024-02-1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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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示意圖。(圖:取自pexels)

記者採訪示意圖。(圖:取自pexels)

大概20年前,我還在跑新聞的年代,每年寒、暑假,報社總會分配幾位大學三、四年級的傳播科系學生給我,要我帶著他們到線上實習。我也都會在帶他們跑線的第1天,告訴他們,新聞記者是一個最有趣的工作,因為,「你幾時見過兩天的報紙長得一模一樣的?」、「別人的工作都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只有記者可以每天面對不同的人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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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真心話。記者真是一個太有趣的職業了。我回憶起還在跑線的那段時間,每天早上起床時,心情都是充滿期待。我總覺得,我每一天都在面對完全未知的24小時,這世上有太多太有意思的事情等著我去探索、挖掘、報導。我筆下的每一篇稿子,內容都不一樣,我的生活完全不枯燥。

但記者當久了之後,還是會有失落感。失落的原因,倒不是職業倦怠,而是會自問,我每天寫了這麼多篇稿子,登在報上,會有多少人看過?新聞的新鮮度常常稍縱即逝,與其說今天的新聞是明天的歷史,還不如說今天的新聞是明天的垃圾。過期的報紙只能拿來墊便當,過期的新聞只能遺忘在風中,還有誰會記得?

媒體記者採訪工作現場。(盧逸峰攝)
媒體記者採訪工作現場。(盧逸峰攝)

於是,在跑線跑了一段時間之後,總會想為自己留下點什麼。報紙的生命週期太短促,過期的報紙簡直一文不值,但書籍不然,一本書如果出版,有時可以留芳百世。我案頭上還擺著水滸、封神、三國,那可都是從數百年前流傳至今的名著。古人也說,立功、立德、立言,我不才,沒有立功、立德的本事,但每天在搖筆桿的我,若要著書立作,想想似乎沒那麼困難。但,我能寫些什麼?當記者的人,最會的事就是採訪人生,如果要寫書,最容易切入的角度也就是找一個值得書寫的人,說服他接受我的深度採訪,之後再為他立傳。

於是,《情治檔案:一個老調查員的自述》、《現聲說法:一位資深法官的回憶錄》、《調查員揭密:情治生涯四十年,揭開調查局神祕的歷史與過往》,3本為人作嫁的傳記於焉誕生。

但真正提筆寫書後,才深切感覺寫書和寫新聞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寫篇新聞,短則兩、三百字,再長也不過數千字,但要寫一本略具規模的書,不到十萬字是沒臉出版的。習慣寫短文的人,突然要寫長文,那不只是心態上的調整,更是毅力的考驗。

再者,跑新聞時因為受限於每天的截稿壓力,採訪工作往往只能是浮光掠影,無法深入一探究竟。但寫書就不同了,一本書,從落筆的第1個字,到脫稿交卷,有時可以長達數年,時間既然能拉這麼長,就有更多的時間與想要書寫的對象好好糾纏,那種挖掘與閃躲之間的交鋒,就像在跳探戈,你進我退、你退我進,有時耗盡心力,仍然無法從採訪對象口中挖出想要的內幕,那種挫敗與無力之感,非親身經歷,實無法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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