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智慧財產的劍與盾-從ISO56005看國際創新管理中智慧財產的關鍵角色

2024-02-0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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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國內廠商欠缺對智慧財產本質的全面瞭解,智慧財產本應該是商業競爭的武器,國際廠商將智慧財產視為戰場揮舞的劍,而國內廠商則傾向作為保護自己的盾牌。(圖/pixabay)

作者指出,國內廠商欠缺對智慧財產本質的全面瞭解,智慧財產本應該是商業競爭的武器,國際廠商將智慧財產視為戰場揮舞的劍,而國內廠商則傾向作為保護自己的盾牌。(圖/pixabay)

長期從事智慧財產的相關工作,我最常用「八年抗戰」來形容智慧財產的戰場。8年是一個神祕的數字,以專利為例,在檢索最新科技時,可以觀察到國際大廠的專利佈局往往提早5-8年;從專利訴訟的角度來看,8-10年正是專利的黃金期;從專利維護的角度來看,8年公司將面臨下一輪專利維護成本將比原本高一倍。可惜的是,國內廠商欠缺對智慧財產本質的全面瞭解,智慧財產本應該是商業競爭的武器,國際廠商將智慧財產視為戰場揮舞的劍,而國內廠商則傾向作為保護自己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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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基本概念的差異可以從ISO 於2020年公開的ISO56005看出端倪,我國金管會率先在公司治理評鑑中鼓勵公司建立智財管理制度,強化董事會監督的功能,以健全公司治理架構。其中包含兩個很重要的評鑑指標TIPS以及ISO56005。國內的TIPS(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已推行一段時間,每年也不少領域的廠商紛紛投入制度的建立,但很可惜國人一般缺乏對於國際標準的ISO56005的認知。

回到前言所述,智慧財產劍與盾的攻略,TIPS A級的制度很像智慧財產戰爭中保護故土的盾牌,而ISO56005的制度就像攻城掠地所需的劍,但要注意的是只有盾牌時,則需要用敵人10倍的資源才能保護自己,這也就是為什麼國內廠商面對國際大廠的專利訴訟戰爭時,往往會招架不住。如何揮動智慧財產這把劍,ISO56005指出智慧財產管理應緊密結合創新管理流程,一次性的創新稱作運氣,可重複的創新才被稱做管理。創新管理制度中定義創新過程中的五個環節,分別為「識別機會」、「發想概念」、「驗證概念」、「開發解決方案」以及「運營解決方案」,貫穿這五個環節所需要的「情報」就是智慧財產權所扮演的角色。

若這是一場戰鬥,IP/法務人員就是勇者團隊中的僧侶,僧侶所使用的術式就是智慧財產,ISO56005如同一部法典,引導IP/法務人員(僧侶)協助研發人員(戰士)以及市場/業務人員(魔法使)在商業競爭中的戰鬥。在ISO56005條文內,不斷地強調利用智慧財產的情報來評斷「機會」跟「風險」,首戰的「識別機會」環節中主要任務在辨識技術創新的潛在機會,如孫子兵法中「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緊接而來的「發想概念」中,由IP/法務人員與研發人員協作,從智慧財產的⾓度考量最可⾏的產品研發概念以及規劃出優先保護的範圍。「驗證概念」中智慧財產將提供保護的策略,值得一提,智慧財產為商業競爭的手段,故審視「情勢」,善用資源,就是一個迅速取勝的必要課題。跟國人一般所習慣不同,在國際善用授權(licensing-in /licensing-out)的策略,研發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以及財力,如果研發拖太久,資源耗費越多,故建構於別人的研發基礎之上就是充裕自己的研發補給最佳方式。典型的例子,就是西門子,從專利申請量來看,西門子自己投入的研發經費並未增加,但是專利獲證量卻快速增加。即便西門子有推動市場的實力,但自己研發的成本太高,因此,透過不斷買進技術的策略,得以降低研發過程中失敗的風險,若以智慧財產戰爭布局的時間來看,至少減少的「識別機會」、「發想概念」所需要2-3年的時間。在「開發解決方案」的階段中,智慧財產的任務在優化IP機會並降低可⾏解決⽅案的⾵險,在這個階段中,法務就需要跟市場/業務人員充分合作,讓業務/市場人員在產品的競爭中,除了比價以外,也能用IP做為談判的籌碼,智慧財產不僅可以增加產品的價值,也同時讓買家要將訂單提供給競爭者時有所顧忌。最後,在「運營解決方案」階段中將持續監控以確保IP生命週期內對市場上保護、商業化和/或開發的持續優化,在這個階段中最重要的就是「精簡」智慧財產的組合,兵非貴益多,在有限的預算中取得質量的平衡是維持創新管理永續的不二法門。

 ISO56005的規範應用可大至整個公司,小至一個專案規劃。(圖/博大國際智權股份有限公司)
ISO56005的規範應用可大至整個公司,小至一個專案規劃。(圖/博大國際智權股份有限公司)

ISO56005是專屬於國際大企業嗎 ? ISO56005的規範應用可大至整個公司,小至一個專案規劃,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勿恃敵之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作者為博大國際智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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