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陳菊最近又成了新聞焦點,但是在進口雞蛋風暴中,她的新聞只維持了二十四小時,監察院發布嚴詞澄清後,立刻消弭於無形,對比農業部長陳吉仲為進口雞蛋風暴請辭,陳菊做為監察院長,到底有沒有干預審計部職權?確實是「小事」一樁,不過,因為監察院新聞稿裡特別強調審計部的「憲政職權」,非常值得再談一談,尤其是陳菊的「憲定任期」還有三年,陳菊的小事,無可避免成了台灣民主的「憲政大事」。
審計職在監察,政府做的好不必特別表揚
監察院慎重其事發布新聞,源頭是審計部月前的審計報告對蔡政府諸多預算,無視財政紀律,引發各界側目,陳菊在監察院全院會議提出,若各界對審計部報告詮釋有紛歧,審計部應考慮設置發言人,以正視聽(部份監委也有相同意見);同時,監察院舉辦「共識營」也邀請審計部長「列席」,此舉被解讀為監察院「施壓」;監察院遂嚴正澄清說「干預」(施壓)審計部,與事實不符,所謂「與事實不符」的依據,就在於審計部的決算審計報告屬「憲定監院職權」,本來就該送監察院「審議」,哪來干預的疑慮?
監察院或者陳菊的認知,不可謂錯,因為決算審計報告不是審計部自了漢式的審核,這份報告一要送監察院「審議」,二要送立法院,必要時審計長還得列席立法院「專案報告」。不論是送監察院(會)或立法院,審計部都得對自己的決算審核負責任,送監察院是讓監委可以依據審計報告「指正」之處,糾彈相關機關或首長,送立法院是讓職司政府預算審查的立委諸公,更負責任的於來年預算審查時不要重蹈覆轍,於濫編濫用的預算加以嚴格控管。
陳菊錯在她對「監察權」認知失調,這也是她從被提名監察院長伊始,就被外界視為「不當人選」的主因,因為她黨性堅強,維護民進黨執政政府不遺餘力,如果此刻是國民黨執政而財政紀律不佳,陳菊大概不會要求審計部專設發言人「以正視聽」,偏偏審計部報告中指正的對象是民進黨政府,但審計部有錯嗎?
根據審計法,審計職權包括:監督預算執行、核定收支命令、審定決算、稽察財物或財政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其他依法律應辦理的審計事項…,簡單講,政府預決算正常就沒審計部的事,審計部就在小事裡找碴,大事裡挑錯,挑出錯不夠還要提送監委以做為糾彈之依據;蔡政府財政紀律佳,則審計部行禮如儀決算審核後存檔即可,不必特別嘉獎政府(行政院和各機關)做的好,但若行政機關預算編列或執行有問題,那就得一一列舉,監委據此糾正行政機關,並警示來年不可重蹈舊誤。
監察院不是護航院,查雞蛋早有前例
這就是監察權獨立於行政權的精髓,監察院不是護航院,不論監察院算不算是「國會」,監察院站定的位置都應該在民意一邊,而非行政權的一邊,立法院的「憲定職權」是制衡行政權,而非護航行政權,但立法院的「制衡」受到「憲政職權」的約制,頂多預算多刪一點(不能增加預算),法案多討論一點或不讓法案率爾通過,重大政策與行政院多抗衡一點,或者痛駡一番讓行政首長低頭道歉或辭職;監察院若肯更負責任一點,但凡立法院駡了沒用的人或事,監察院的權柄比立法院更大,一可糾正機關,二可彈劾人事,彈劾人事不是雲淡風輕記過了事,輕則可送懲戒法院從記過到取消退休金,重則可移送司法機關另案偵辦,讓犯事者逃無可逃。
遺憾的是,陳菊愛護她的姐妹蔡英文總統,遠超過監察院的「憲政職權」,以至於她主事下的監察院謹小慎微,彈劾屈指可數,糾正偶一為之,倒是調查報告汗牛充棟,行政機關誰會把查案監委當回事?隨便舉例,監委對在監人犯的人權特別重視,一缸子調查報告,從虐犯到新冠疫情在監所爆發而控管無力,簡直讓人忍無可忍,有這麼多調查報告,矯正署長就算不撤職也該調職,但法務部當回事嗎?
再舉例而言,雞蛋風暴從缺蛋到進口蛋的圖利疑雲、日期標示不明、業者甚至指證是改標產地是「奉中央之命」,樁樁件件都可以摘掉官員的烏紗帽,但國民黨立委赴監察院陳情,到農業部長陳吉仲和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雙辭,都沒有釐清責任歸屬,也沒有監委敢於「接案」,地方政府上公文都要不到的「進口蛋流向」,就該監委查察,一查流向,二查讓坐不讓流向公開?三查進口蛋合約,四查日期標示錯誤是輕忽還是故意?五查產製日期和產地標示錯誤(以進口蛋混充台灣蛋)到底奉中央誰之命?如果監察院謹守「憲政職權」,為民眾把關,誰還會懷疑蔡政府為圖利特定廠商放任風暴一發不可收拾?
「共識營」是個笑話,審計長不是院長的部屬
可笑復可嘆的是,雞蛋風暴最巨的時候,陳菊主持的全院會議,沒談雞蛋,却要審計部專設發言人,審計報告公開透明,何須發言人代為解讀?調查雞蛋風暴有這麼困難嗎?蛋價飆漲一蛋難求,非始於今日,陳菊就任院長前的二0一九年監察院就提出過調查報告,二0二0年還糾正過農委會,如今爆量進口蛋又控管不嚴,以至要大量銷毀,監察院能不查嗎?
更無言以對的是,陳菊把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察院當她長年完全執政的高雄市政府,舉辦所謂的「共識營」,就是個笑話;行政院舉辦共識營也罷,畢竟是一個行政團隊;立法院會期開始,朝野政黨各辦各的黨團會議,誰跟你「共識」?法官獨立判案,即使憲法法庭判決要有多數意見,大法官能靠「共識營」取得憲法法庭判決意見嗎? (相關報導: 風評:高嘉瑜的道歉VS.陳吉仲的不道歉 | 更多文章 )
監察院不是純然的首長制,院長可以獨立查案,却不能指導、遑論指揮監委查案,監委對審計部的決算報告可以有不同見解,但也沒有指導或指揮的空間,更重要的,審計長是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不若內閣閣員由院長任命,其獨立性從任命程序即可知。而院長要做的是超然獨立於政黨之外,讓民眾相信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的公信力,遺憾的是,陳菊就任院長三年多,政黨色彩如影隨形,就這一點而言,陳菊該要求的是自己,而非審計部或任何一位監委,而監察院的澄清新聞,只說明她迄今還沒學會如何做一個獨立的、稱職的監察院長,讓人頭痛的是,她的任期還有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