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險漲價金管會祭宏泰人壽條款 新費率計價3個月前需派員通知說明

2023-09-21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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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長蔡火炎今(21)日說明對業者調整健康險費率的多項新規,指出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會預告30天,期滿後盼盡快實施。(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金管會保險局長蔡火炎今(21)日說明對業者調整健康險費率的多項新規,指出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會預告30天,期滿後盼盡快實施。(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為避免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漲價惹惱保戶之事重演,金管會今(21)日預告「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保險公司以後若要調整不保證費率的個人健康保險,有三大規定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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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要調整費率的公司,必須向金管會保險局事先申請核准,等於從事後備查制改為事前申請制。

其次,保險公司應在新費率計價收費的3個月之前,把該商品保證續保但不保證費率,以及費率調整內容的通知送達要保人,並派員或專人電話說明。

第三,保險公司提供給保險局的經驗資料,必須是該張保單從開賣之後,每一個年度的經驗資料都要提供。

另外,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透露,「我們還有一個注意事項在討論,那部分有要求,費率調整的間隔期間,不能夠少於3年。」

金管會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預告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蔡火炎說,「我們會預告30天,這事對保險公司的風險控管有幫助,預告期滿之後,原則上我們會希望盡快實施。」

逐一說明成本大增?保局:不講清楚處理成本更高

媒體詢問,部分業者反映舊保單很多,逐一通知要保人且須派人電話說明會增加很多成本,蔡火炎聞訊後表示,個人健康險保證續保但是不保證費率不變,過去業務員招攬時可能不會特別跟客戶說明,「如果都沒有說,調整之後衍生的爭議,處理成本可能更高。權衡的情況下,我們覺得事先講清楚是很重要的。」

他並解釋,派員說明可能有兩種情況,「我們有請壽險公會擬了一些告知書,新的保單在招攬時,招攬人員要跟客戶說明,這個費率是沒有保證的。客戶了解之後,要簽告知書,表示業務員也就是招攬人員已經跟他說了。」

針對這類案件,如果客戶已經簽過告知書,表示客戶已經知道了,保險公司未來調費時,就不用再派專人去跟客戶說明。

保局鼓勵業者現在就去跟客戶說明 不必等到調費前才說

另外一種類型為舊保單,「可能過去招攬時根本就沒有說,那就要去補說明。」他接著強調,「但是也不一定說要等到,你真的決定要調費之前才去說,現在就可以去說、隨時都可以去說。」

蔡火炎說,保險局不限制保險公司一定要調費之前才去講,「現在就可以去講」,講了以後,須留存有去說明的相關證據。「證據的形式,我們沒有限制說,要長得像告知書的樣子,但是公司要能夠證明,有去跟客戶說明過。」

蔡火炎並強調,請客戶簽署書面文件,表示說他已經瞭解這張保單並不保證費率不變,這種方式也是可以,「但是要說明,不是只是叫客戶簽署,要說明,重點在說明,要讓客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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