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槍殺運將 林金貴冤獄9年終於改判無罪 「半身照髮長」成關鍵事證

2018-08-0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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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林金貴於2007年遭控涉嫌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而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冤獄平反協會介入後三度為他聲請再審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7)日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改判林無罪。(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男子林金貴於2007年遭控涉嫌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而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冤獄平反協會介入後三度為他聲請再審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7)日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改判林無罪。(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男子林金貴於2007年遭控涉嫌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而被判無期徒刑定讞,但他始終喊冤。冤獄平反協會介入後三度為他聲請再審,後因有林金貴於案發期間的頭髮長度與監視器畫面中的兇嫌長髮不符的新事證,被法院裁定再審,並釋放已服刑9年的林金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7)日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改判林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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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07年5月9日晚間9時許,王姓計程車司機載客行駛至高雄市鳳山區時在車上遭槍殺, 1名髮長及肩的男子持槍下車徒步逃逸。兇手的逃逸過程雖被監視器拍下,但因光線不足而面貌模糊,警方事後只能依據2名目擊者的描述畫出這名長髮凶嫌畫像緝兇,並從被害司機的通聯記錄清查,找到1名與死者交往密切的林姓按摩女。林女指認恩客林金貴的長相與該名兇手神似,林金貴於5個月後遭警方逮捕,儘管他矢口否認且通過測謊,仍被依殺人罪起訴,2010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林金貴的家屬因而尋求冤獄平反協會協助,協會兩度為林聲請再審都被駁回,直到2015年,林金貴的姐姐林玉芳在家中找到1張林金貴於案發前2個月,亦即2007年3月5日至高雄花雕照相館拍攝的大頭照光碟,證明林金貴在案發時應仍是短髮,與監視器畫面中的長髮兇嫌樣貌不符,才獲高雄高分院裁准再審及停止執行。

冤獄平反協會救援團隊表示,自2014年正式立案救援,組義務律師團,以林金貴案發前才剛剪髮,與凶嫌長髮及肩的影像不符,提出「林金貴半身照」、「髮長意見」(即按人類毛髮的生長速度,不可能2個月即可及肩等資料)及中央研究院王鈺強博士以3D鑑定方法交叉比對研判監視器畫面,與林金貴該張大頭照不屬同一人的可能性較高等相關新事證,歷經3次再審駁回,1次非常上訴不受理,林金貴終於走出冤獄,重獲自由。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林金貴於2007年3月在影像館拍攝的半身照片及同年1月25日向大寮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所附照片、毛髮生長監測報告及3D鑑定報告都未經原審採證,屬新證據。新證據顯示林金貴於2007年1月、3月間的髮長僅止於耳上,與案發時監視錄影器拍到的凶嫌髮長不符,由於該影像模糊不清,加上2名證人前後供詞不一,難以對林金貴定罪。

高雄高分院檢察署則指出,將待收到本案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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