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將近,在網路上爆料恐觸法!律師親曝1招避免挨告

2022-11-1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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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滿他人而去做爆料,將他人的個資曝光在網路上公審,就可能違法!(示意圖/取自Pixabay)

因為不滿他人而去做爆料,將他人的個資曝光在網路上公審,就可能違法!(示意圖/取自Pixabay)

最近因為選舉將近,很多關於候選人的爆料都層出不窮,除了有關公共方面的議題外,也有涉及到個人私生活行為的爆料,像是今天就有候選人被爆料出與異性牽著手和搭肩的照片,並被爆料者稱是伸鹹豬手,而被爆料的候選人也有出面澄清並非事實,而除了這類型的爆料,關於個人感情關係方面的爆料也出現很多,那麼這些所謂的爆料,會不會涉及什麼法律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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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爆料他人有不正當的感情關係為例,假如今天因為看不過某人的行為,因此在網路上爆料他有小三或是介入他人的感情、婚姻,甚至是直接將對方的姓名電話照片都曝光,在這樣的情況下,被爆料者若得知此事,是不是能夠對爆料者提告呢?

實際上是可以的喔!因為將別人的個資隨意公開在網路上的行為基本上已經是違反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個資法中有提到,個人資料的利用必須要在合理用途中使用,像是學術、醫療方面就常會牽涉到個資問題,而在這些方面使用的個資就會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然而,今天若只是因為不滿他人而去做爆料,將他人的姓名電話等等資訊全部曝光在網路上公審時,這樣的情況很明顯就不是所謂的合理使用,因此就有可能會違法。

此外,就是大家常常聽到的誹謗罪的問題,儘管今天爆料者是有憑有據,有拿出對方介入他人感情或是當小三的證據,但這樣的舉動仍舊有觸犯誹謗罪的問題;關於誹謗罪的規定,其中有提到,假如所指摘的事情是事實並且對公共利益有幫助,這樣的指摘內容就不會成立誹謗,不過今天若是提到他人的私生活相關事務,像是指摘她人是小三或是渣男等等,儘管發文的出發點是希望提醒大家、幫自己或朋友出氣,然而這樣的言論其實在公共利益上是沒有太大助益的,這樣的言論通常只會造成當事人名譽受到損害,在社會上遭受攻擊。

因此,律師要提醒,假如你真的有蒐集到相關的證據,你可以做的方式有很多,如果您是當事人,您可以將這些證據蒐集整理好後到法院提起侵害配偶權的告訴,向對方求償,若您是當事人的朋友,您可以將這些蒐集好的證據給對方,給予他最實質的幫助,假如只是單純在網路上發文公審,不只對整個案件沒有幫助外,還可能節外生枝,讓自己徒增許多麻煩。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原標題:有證據就能大膽爆料?內容不當仍會挨告!)

責任編輯/趙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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