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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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見圖)表示,盼周玉蔻吸取教訓,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資料照,柯承惠攝)

周玉蔻、民視要賠220萬!趙少康嘆「還是太輕」:再多都不足彌補受的傷害

一名女子上網徵友,卻被另一名女子嗆「長相普通」。(示意圖/取自pakutaso)

她嗆單身女「長相普通、會剋死尪」!被求償50萬「急喊沒錢」…法官判要賠了

許多人會分享自己的住宿經驗,留下評論,但有網友留下評論後挨告。(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被旅客PO一星評論「台東人都很討厭這老闆」!他怒喊告求償百萬元 ,結果出爐

因為不滿他人而去做爆料,將他人的個資曝光在網路上公審,就可能違法!(示意圖/取自Pixabay)

選舉將近,在網路上爆料恐觸法!律師親曝1招避免挨告

別因為一時衝動而在網路上肆意散播他人個資,小心被判五年徒刑。(示意圖非本人/取自pixabay)

遭未婚妻背叛,他氣得公開對方個資怒罵「愛情騙子」!律師曝最重恐被判5年刑期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鄭孟洳日前遭「韓粉」辱罵,憤而提告,但法院7日做出不起訴處分,鄭不滿判決結果,表示絕對上訴到底。(資料照,取自鄭孟洳臉書)

遭網友罵「肥醜」法院不起訴 綠議員不服:言論自由的前提是彼此尊重,將上訴到底

性向應該受個資法的保護,不得由他人任意張揚。(圖/Ludovic Bertron@Wikimedia Commons)

說「你是同志」竟被判公然侮辱?律師:法條用錯啦!應該用「這條」才能保障同志權益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3年前「九合一」選舉時,於臉書上發表「共用金主說」,被無黨籍前立委黃文玲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判賠20萬,並須在其個人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日。(資料照,顏麟宇攝)

控黃文玲「共用金主」 段宜康判賠20萬、臉書刊道歉啟事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