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清泉觀點:「假賊重罰?真賊縱放?」你能接受嗎?

2022-03-2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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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豫平將軍(左)因執行長官授意的2880元軍眷加菜金,竟被判四年半刑期。(管碧玲臉書)

韓豫平將軍(左)因執行長官授意的2880元軍眷加菜金,竟被判四年半刑期。(管碧玲臉書)

近日韓豫平將軍因執行長官授意的2880元軍眷加菜金,而且一起共食,就被法官判詐財貪汙,更判刑4年半,追回薪水,也取消終身俸的退休金,引起國人譁然。按照這個邏輯,如果任何機關首長,要宴請賓客,或者是總統要辦國宴款待國際貴賓,也不能夠一起共食,因為都是因為外賓加入,才會增加支出,才有更加豐富的菜餚,所以這種情形應該也有上述貪污詐財的嫌疑,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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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真的是超嚴謹?

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真的這麼「矯枉過正」的嚴謹,這麼嚴格一絲不苟地要求公務員的所有行為,那麼相同的標準下,如果有公務人員竄改公文來盜賣人民的財產,按照上述的標準來說,恐怕就是唯一死刑了!但事實卻不是如此。2003年台北國稅局稅務員張淑梅及時任局長張盛和,竟用立可白塗改公文,以利盜賣民產,就是為了可以領取績效獎金,違法行徑與事證當庭被法官拆穿,且罪證確鑿。

相形之下,如果依照這位韓姓少將判決的標準來說,國稅局這些公務員的違法行為,難道沒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明確以職務之便偽造文書,也確實圖利自己?從財稅機關的稅務獎勵金發放辦法,就是真真切切獎金進入自己口袋,完全符合違法條件。但是這麼明確違法的案子,結果竟然沒事,官照升、錢照領,安然退休,還到大學任教。

混亂的司法判決,混淆社會的正確價值觀

兩案相較之下,結果都令人錯愕,「微罪或根本不成罪者,重判;而明確嚴重違法貪污圖利者,卻縱放」,完全顛覆一般民眾的價值觀,這樣的司法標準,簡直在紊亂社會的秩序,也在混淆社會與百姓的正確價值觀!再者,如果法院屢屢的判決,都是背離人們的基本價值判斷,一定會不斷重挫人民對司法與政府的信任。

而當國家司法判決屢屢出現背離基本價值觀時,政府應有責任找出問題、導正錯誤的司法風氣,這正是司法改革該做的事。然而台灣現況就像我們看到的一樣,頻頻出現,「假賊重判,真賊放行」的荒謬情形,難道這麼巧,這兩案遇到的剛好都是烏龍法官?或者是威權藏鏡人復辟?!或者不管你是不是真的犯罪,「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嗎?這不免讓人回想起過往威權與政治整肅的陰影,否則怎麼會許多離譜的司法判決,卻沒有任何匡正的動作。

20220307-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右起)、劉世芳、管碧玲、前陸軍少將韓豫平7日召開「微罪重判?將軍涉貪2880元判4年6個月,月退俸腰斬?」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右起)、劉世芳、管碧玲、前陸軍少將韓豫平召開「微罪重判?將軍涉貪2880元判4年6個月,月退俸腰斬?」記者會。(顏麟宇攝)

韓豫平將軍案,雖有許多立委出來聲援,甚至向監察院陳情,但是事發至今,筆者都還有種時空錯亂的錯覺,感覺就是台灣的民主法治怎麼會倒退的這麼嚴重,而且號稱民主的台灣政府,相關行政首長竟然悶不吭聲,一言不發?難道是默許嗎?

不可諱言的,司法改革絕對是當今台灣非常重要且迫切的議題,但是所有的改革都是從個案開始,如果這些誤判的案子,都沒有真正的能夠回復他們應有的正義,司法真的能改革嗎?空談的司法改革,恐怕只能欺騙瞎了的眼睛。

民意才是決定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人民輿論是社會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當司法判決不公,當任何行政權不當,公權力與司法又無法制裁時,端看社會百姓能否容忍這些違反常理、違法行為繼續發生,人民如果可以容許一次,就會接二連三,這是一種人性試水溫的道理;但是如果人民連一次都不能夠容忍,這樣才能有機會杜絕違法與司法不公。

所以任何一次違反人權、違法或不公的行為,民意所反應的聲音都至關重要,因為這決定這個國家與社會的走向,是逐漸走向民主?或是步步靠攏威權專制?因為當局者絕對會仔細觀察這些社會輿論的主流聲音,正因為我們的手中有寶貴的票,可以決定他們是否能繼續掌握政治權力,所以絕對不要吝於發出您的聲音,勇敢發出拒絕接受的聲音,我們的任何一個反應,都將決定國家未來的走向!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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