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果然都是自走砲,就在總統府公布《紐約時報》視訊專訪,賴清德總統志得意滿(可能帶著嘲諷)強調台灣今年百分之七的經濟成長率,「很樂意幫助中國、共同合作,解決他們(中國)所面臨的各項經濟問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後腳就宣布,過去兩年小紅書涉詐一千七百多件,財損達二億四千多萬,將對小紅書APP停止解析、限制接取,期限暫定一年。
臉書詐騙一天金額超過小紅書兩年,誰管得住?
此令一出,社群網路旋即炸鍋,為此崩潰的美妝博主大有人在,額手稱慶高呼早該禁者不少,尷尬的是,禁用理由是「詐騙」,根據警方數據,僅僅去年九月到今年二月的半年內,通報假投資詐騙就有二萬二千多件,財損高達四百二十七億,Facebook + IG + Threads + Meta就占了九成;更直觀的數字,臉書一天通報詐騙金額就是小紅書兩年的總和。莫怪不少網民質疑,這到底是衝著詐騙還是衝著中國?「雙標」爭議再起。
持平而論,刑事局查禁,並非毫無道理,其具體理由包括:一,十五項資安檢測指標全數未合格;二,無法依法調取必要資料,執法機關偵辦面臨重大困難,形成實質法律詐騙真空;三,小紅書過去一年用戶急速擴增百萬,恐成為網購詐騙高風險場域;四,最重要的,刑事局透過海基會函小紅書將公司中國行吟信息科技(上海),要求其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但迄今業者無任何回應;五,小紅書迴避中華民國法律管轄,不像Meta(Facebook)、Google、LINE、TikTok等主要國際平台,均已依規範設置法律代表人並恪遵法律義務,展現配合政府打擊詐欺的立場。
上述理由都言之成理,不過,網路時代能調取用戶個資的APP豈止小紅書?隨便一款手遊都有類似功能,包括臉書亦然;刑事局「管不到」小紅書,又何嘗管得到上述聲稱配合我國法令設置法律代表人的社群平台?臉書詐騙廣告直如野火燒不盡,到現在冒用張忠謀和蔡衍明等名人的詐騙廣告依舊查之不盡禁之不絕,台灣一千七百萬以上臉書用戶,對比三百萬用戶的小紅書,其危害豈不更大?從這個角度看,莫怪網民大酸為什麼不禁臉書?
TikTok非法落地,竟成刑事局「合法」例證之一?
更重要的,小紅書有「配合我國法律」的空間嗎?別忘了,本來在台灣設置公司並投資拍劇的愛奇藝,硬是在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強逼硬趕之下,離開台灣,愛奇藝海外APP如今設在新加坡;連影視APP都被趕走,核心業務涉及「廣告業」、「資訊軟體服務業」或「第三方支付」的小紅書能來台落起嗎?在民進黨眼中,小紅書屬「具政治、社會、文化上之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認知戰或統戰)的平台,根據不在投審會核可範圍。 (相關報導: 風評:開口就是瞎話─賴清德想的難道是「戰爭紅利」? | 更多文章 )
至刑事局新聞稿裡拿TikTok作為「配合我國法律」的例子之一,就更荒唐了,TikTok二0一八年以「昇洋國際生技有限公司」登記,以「生技」之名行TikTok廣告推廣、招募創作者等業務,並在二0二二年更名為「字節跳動」,檢方認定這家公司是字節跳動「非法的在台分支機構」,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予以起訴,北京字節則聲稱根本沒有在台設置分公司;此案迄無下文,但TikTok在台仍屬「非法狀態」,不知道刑事局的新聞稿是否從此就給了TikTok一個合法的「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