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領回,是能放到哪?目前郭泰松一家人的屋子被拆了,郭太太相當焦慮道,根本不可能一次取回,沒地方放。談家當以前,他們最煩惱的是該住哪,目前郭太太帶著還在讀小學的兒子四處投靠鄰居、親戚家借宿,「第一天是姑姑家,第二天是阿叔,這兩天住鄰居家」,郭泰松說過年前根本租不到房子,只能四處流浪。
寒冬遭強拆 社運人士批國防部「不允許買賣,卻沒任何監督管理的能力」
對於拆屋過程,國防部於15日當晚新聞播出後發佈新聞稿,表示是因郭泰松於國有土地上違規營商,經多次勸導未改善,因此向法院訴請拆屋還地,而法院於2016年即發出強制執行命令,國防部則同意暫緩執行2次(計6個月)。
而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接受電訪時表示,15日這次拆遷並沒有特別通知,是因2017年1月法院強制執行時住戶端出瓦斯桶激烈抵抗,這次為避免公共危險,法院才沒有特別事先通知。陳中吉也強調,拆屋已經延期2次,「該協商的都協商了,不會跟你說我只有15分鐘要給你拆」,住戶應及早準備。
但直到現在,郭泰松仍不相信自己花900萬買房子竟會敗訴、會被拆屋,還在讀小學的兒子曾跟郭泰松說「我不要搬離這個家,爸爸你要有勇氣」,無奈最後一家人仍在寒冬落得無家可歸;國防部則是一再強調「依法行政」立場,畢竟三審定讞、緩拆2次,拆屋確實於法有據,雙方僵持難解。
「民與官鬥」,即是郭泰松一家與國防部抗爭10年的日常。北上青年從榮民手上買下不應買賣的房屋,因而犯下「侵佔國有地」大忌,如今郭泰松家沒了,工作室遍地碎玻璃,神像也被棄置在一片殘敗中,他在1月一個飄雨的夜晚受訪後,翻入漆黑房間向神像長跪磕頭,屋主落難,神明也無法倖免。
對於郭泰松的遭遇,其友人王先生相當不滿地控訴,一切的起因,是國防部「長期怠於管理」:
「既然有了所有權狀,是否可以自由買賣?台灣房地產是以登記制為主,不動產可以登記,問題出在他們(國防部)長期怠於管理,沒有管理害得他去買房子,根本就不能買的房子你讓他買、你還承認他、後來還告他!他今天買到的房子不是贓貨,如果是贓貨我沒話說,但我今天買的,是國家的信用!」
「國防部其實不允許賣方這麼做,但沒有來管理跟監督,不允許買賣,卻沒有任何監督管理的能力……原眷戶做了是原眷戶犯法,國防部說我同情你們,但你們要責任要去找原眷戶,例如找他們做損害賠償。」長期聲援郭泰松的社運人士王奕凱也批,國防部疏失在於沒有善盡監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