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20年的家一夕成廢墟、寒冬帶小學幼子四處流浪 他用1200萬買來台北夢碎悲嚎

2018-02-09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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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郭泰松將個人工作室登記於住家一樓,遭認定有「營商」事實,又因房屋經改建,被認定與原本用途不符,歷經多年官司三審皆敗訴,法院判決郭泰松應拆屋還地、賠償國防部每月近6萬元的「不當得利」,不只要把房子拆掉,還要倒賠鉅額債務,而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強調,一切依法行政,若沒有營商事實,法院也不會判國防部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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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軍警上午突破門閃電拆屋 15分鐘倉促收拾、連一條內褲也帶不走

整個過程裡郭泰松始終困惑,為何持有合法權狀,後來也配合國防部要求停止營商,卻還是全盤皆輸?漫長纏訟過程裡,郭母抑鬱過世,郭家位於台中的農地被查封、帳戶也被凍結,郭泰松於2017年開始抗爭,只是經過2次緩拆,2018年1月,郭泰松在沒收到通知的情況下遭法院強制執行拆屋,經歷最震撼的一個閃電突襲上午。

「那一天早上9點剛送小朋友回來,早餐還沒吃完,他們就到了,警察、現役軍人100多個,我們夫妻被包圍,非常害怕恐懼,到現在還是會害怕……」

說起1月15日遭「突襲」的心情,郭泰松相當激動,嚷著「非常恐懼」,不斷重覆當天上午情況,說那天「整個心臟麻痺起來,全身沒力倒在地上」,也大罵「國防部這麼殘忍,他用偷襲的,讓老百姓置於死地,連一點同理心都沒有!」郭太太也是像壞掉的唱盤般反覆跳針、緊握記者雙手。她的手很冰。

20180119-松山機場國宅-郭泰松住家(謝孟穎攝)
「我們夫妻被包圍,非常害怕恐懼,到現在還是會害怕……」談起拆屋當天,郭太太也仍怕得全身顫抖。(謝孟穎攝)

郭太太說,她每天都在等法院通知拆屋時間,卻一直沒收到信,而拆屋當天,軍警限夫妻倆15分鐘打包隨身物品,時間一到便架出去,不允許他們再靠近。

住了近20年的家,怎可能在15分鐘內撤完?郭太太說,當時女警安撫她「沒關係,只要拿重要的就好」,但她仍相當慌亂,倉促拿了老花眼鏡、充電器、證件存摺、孩子的氣喘藥,一大個行李箱關不上,直喊「我關不起來、我關不起來」要女警幫忙,好不容易離開了又驚呼:「想到一個東西沒帶,我兒子的枕頭!不然他會沒有安全感……」

夫妻撤出後,搬家人員開始將郭家所有生活物品裝箱,其中被帶走的100萬現金,郭泰松說因為帳戶已被凍結,那是目前最後能動用的財產,現在只能四處借錢,也因搬得匆促,衣服都沒帶到,連一條內褲都沒有。

目前郭家所有物品都被暫時存放於國防部,郭太太曾試圖取回一些急需生活用品,例如先拿幾件衣服、先拿出現金,郭泰松則是痛批國防部「搶奪財產」,而記者去電國防部,眷服處承辦人張恕明中校回應,目前國防部是造冊列管所有物品,若要領回,郭家應與法院聯絡,軍方會配合讓他們「一次領回」,「至於他要放哪裡,那是他個人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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