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重審新航空公司成立修正草案 星宇航空年底申請有望

2017-09-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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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8日將設立「新航空公司的相關法規修正草案」退回民航局,要求民航法規須整批檢討,讓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預計年底籌設的星宇航空受到阻礙,但交通部最新消息表示,月底前會再重審,星宇航空年底有望申請。(資料照,蘇仲泓攝)

交通部8日將設立「新航空公司的相關法規修正草案」退回民航局,要求民航法規須整批檢討,讓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預計年底籌設的星宇航空受到阻礙,但交通部最新消息表示,月底前會再重審,星宇航空年底有望申請。(資料照,蘇仲泓攝)

交通部8日將設立「新航空公司的相關法規修正草案」退回民航局,要求民航法規須整批檢討。讓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預計在年底籌設的星宇航空受到阻礙,不過交通部最新消息表示,9月底前會再重新審查,星宇航又有希望依新制成立,交通部政次王國材18日表示「樂觀其成」,星宇航空仍有機會按原定時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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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國煒2016年初因家族爭議而離開長榮航空,同年11月宣布將成立星宇航空,但發現現有相關法規有諸多不合理的情況,許多立委們也要求檢討,並提高航空業競爭力,在與民航局多次討論後,決定放寬資格但提高財力及能力條件,但修正草案8日卻遭退回。張國煒14日在一場演講時,再次表示現行成立新航空公司的法規的不合理與奇怪。而交通部次長王國材18日以中華航空業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身分與媒體餐敘時,在場的航政司長陳進生表示,已請民航局9月底前再重提「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若一切順利預計11月底、12月上旬,完成法制作業。

現行「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非航空業者要成立航空公司,公司設立至少要5年以上,且近3年每年營業收入要達新台幣60億元;若要經營國際航線,還必須具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條件。而民航局在7月底向交通部提出的「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對非航空業者成立新的航空公司,不再規定公司成立年限,但仍必須以公司或企業名義申請,同時取消「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資格。另新成立航空公司的業者,要提出60億元財力證明,並要有航務、機務、飛安、機隊、品管等5大飛安主管經營團隊,其中至少3人要在民用航空運輸業擔任協理職務3年以上時間,同時公司至少要有3架飛機。

民航局長林國顯表示,民航局先前已邀業者、學者專家開過會,內部也檢討並參考國外的做法,決定不再以行業別及年限為成立航空公司的資格,改以能力及財力為考量依據,「民用航空運輸業理規則修正草案」方向依舊未變。另外,王國材在2016年11月接下航發會董事長職務,為擴大航發會功能,從今年初起,每個月都會舉辦專業論壇,首場並邀請張國煒。王國材表示肯定張國煒先前在長榮航空的經營績效,相信他憑過去的經驗與建立的人脈,重新再踏入航空業,能掌握策略方向,有助於節省成本與制定策略方向,對星宇航空樂觀其成,就交通部立場,樂見好的航空公司業者加入國際市場,也是國人之福。

林國顯:未來有志者加入須通過嚴格「十八銅人」審查

交通部航政司長陳進生表示,現行門檻確實不合理,該修的就應該修,也不是針對個人。交通部希望民航局能一同檢討相關民航法規,九月底再重新提案。修法時程預計10月預告、最快11月底、12月初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即可公告上路。民航局長林國顯也表示,修改航空公司設立門檻已召開2次公聽會,取得共識,不會再修改,除改以財力與能力為考量,也必須要有3年以上經驗,以及航務、機務、飛安、機隊、品管等5大飛安主管經營團隊,另至少要有3架飛機。

「過去成立航空公司像參加大學聯考,入門很窄;未來歡迎有志者加入,但須通過嚴格『十八銅人』審查,方能過關。」林國顯指出,星宇提出申請後、進入籌備期,後續民航局將展開5階段審查作業,包括貸款、交機、訓練等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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