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AIT粗魯霸道應予譴責

2020-12-18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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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長盧秀燕(左)接待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到訪,並針對美ˋ豬議題進行討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長盧秀燕(左)接待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到訪,並針對美ˋ豬議題進行討論。(台中市政府提供)

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於16日拜會台中市長盧秀燕,兩人會面中,盧市長嚴正表達台中市民與台中市政府拒絕含有萊劑飼養的美國豬肉。有論者批評盧市長外交丟臉,這實在是弱智無腦的評論,難道這些人不分青紅皂白,想當舔美無恥者?

在林佳龍擔任市長時期,台中市於2017年9月25日修正通過「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增列第6條之1規定:「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之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按:瘦肉精)。」同條例亦增列第13條之1第1、2項:「違反第6條之1規定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豬肉或其相關產製品安全容許標準後,違反第6條之1規定檢出乙型受體素含量超過安全容許標準者,依前項規定辦理;未超過安全容許標準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等規定。

簡言之,即使中央規定美豬可以殘留瘦肉精,按照地方自治原則,台中市政府從嚴規定食品安全的自治條例,規定含有安全容許量的萊豬在台中市尚屬非法且須受罰。拒絕萊豬是台中市民的共識,也是台中市政府依憲政體制的地方自治事項,而且拒絕萊豬不等同反對萊豬進口,這是跨越藍綠等政治立場的普遍原則。中央政府可以開放萊豬進口,但是地方政府規範食品安全的嚴格標準,何有違憲?

令人遺憾者,AIT發言人公開發表:「所有美國出口產品遵循最高且符合證據的標準,政治人物散播不實資訊並引發毫無根據的焦慮,對所有人無益。」等語,顯然公然干涉台灣內政,蔑視台中市的地方自治權利,充分展現強國的霸道與欺凌!為了捍衛台中市政府的地方自治權限,也為了台中市民的健康與食安,我們應該譴責AIT相關官員,同時也籲請拜登總統當選人未來考慮調整AIT相關人事,撤換失言又失格的鴨霸官員。

AIT公然指責與影射國內政治人物,無論是否指涉盧市長,綜觀盧市長16日的公開言論,何有「不實」資訊?美國輸出中國的豬肉,難道是餵食或注射萊劑(瘦肉精)的肉品?對待中國是一套,對待台灣又是另一套,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在台灣,農委會規定禁用瘦肉精餵養豬牛,如果這不是貿易障礙,美國豬肉若是餵養萊劑之肉品,標示含有萊劑安全容許量,怎能說是製造歧視?怎能當成貿易障礙?蔡政府相關官員無腦的弱智言論,只是「舔美」而非「甜美」。

民進黨立委若反對任何標示萊豬的附帶決議,或是農委會、衛福部、經濟部反對標示萊豬,這些力挺萊豬的立委或官員,台灣人民都應該主動「標示」認識。「萊豬立委」或「萊豬官員」,不僅不顧台美經貿平等,也不顧台灣人民食品安全的必要需求,舔美之無恥與悲哀,怎會是817萬人的授權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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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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