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女大生命案》家屬憂兇手「逃死」爭引渡 律師斷言:不可能

2020-11-2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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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女大生家屬提出引渡,律師范振中直言,這不符我國《引渡法》規定,「法務部不可能同意」。(資料照,顏麟宇攝)

對於女大生家屬提出引渡,律師范振中直言,這不符我國《引渡法》規定,「法務部不可能同意」。(資料照,顏麟宇攝)

大馬籍鍾姓女大生10月28日在台南遇害,引發台馬兩國震驚,死者家屬23日在馬國召開記者會,要求台灣司法單位對梁姓嫌犯判處死刑,滿足馬國人民期待,否則將提出引渡罪犯。對此,曾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事務司檢察官的律師范振中直言,這不符我國《引渡法》規定,「法務部不可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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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遇害的大馬女大生家屬23日在馬國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在台提起3項訴訟,除了將要求台灣政府國賠,同時也要求我國司法機關對梁嫌的調查、審判必須「必須符合公義與公正」的處以極刑,以滿足馬國人民期待,因為梁嫌「死有餘辜」,若台灣無法滿足要求,將不惜代價提出引渡罪犯。

不過,律師范振中認為「引渡說」難以成立,因為國際法中有「本國人不引渡」的慣例,而我國《引渡法》第4條也明文規定,「請求引渡之人犯,為中華民國國民時,應拒絕引渡」,直言女大生家屬恐難以如願。

范振中提到,法務部2016年為處理貪檢井天博逃亡,提案修正《引渡法》,將該法第4條修訂為能在無簽訂引渡條約之下,基於互惠原則引渡,但草案中也明定「被請求引渡人為我國國民」、「被請求引渡人在請求國領域,可能被判處死刑或受到酷刑等」我國應拒絕引渡的限制,該草案至今也仍在政院審議。

因此,范振中斷言,以目前我國法律以及國際法律而言,引渡此案是「不可能的」;但他解讀,女大生家屬提起「引渡說」,應是宣示成分居多。

對於女大生家屬提出國賠、引渡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強調,國人在國內犯法一定會依法嚴辦,至於其他法律行使都尊重相關法規規定,對於家屬也表達歉意,表示能夠理解家屬心情,強調一定會嚴懲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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