顢頇濫權 金溥聰對情治單位無行政權

2014-06-17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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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溥聰18日將視察海巡署,這是繼督導警政署等情報機關後,金溥聰另一濫權聽取相關業務簡報的單位。而金在面對違憲批評時,卻一再對外澄清依法有據。(中評社)

金溥聰18日將視察海巡署,這是繼督導警政署等情報機關後,金溥聰另一濫權聽取相關業務簡報的單位。而金在面對違憲批評時,卻一再對外澄清依法有據。(中評社)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18日將視察視察海巡署,這是繼督導警政署等情報機關後,金溥聰另一濫權聽取相關業務簡報的單位。而金在面對違憲批評時,卻一再讓國安會與國安局對外澄清依法有據,並依慣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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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國安人士表示,國安會秘書長是總統諮詢機關的幕僚長,並沒有行政職權,在政府組織架構中,雖國安局隸屬國安會,但國安會無權對國安局內部進行人事、行政以及會計等視察督導,這就代表國安局法定地位是屬於總統。這就如同國防部在政府組織中是隸屬行政院,但行政院長就是不能視察國防部,逾越就侵犯了三軍統帥權。

國安會秘書長 依法並無實權


該名人士強調,無論是《國家安全局組織法》或是《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安局與各情報機關的關係,是在情報工作上的指導與督訪,因各情報機關還有其他行政業務,所以國安局長也只能以協調業務的座談會名義前往,或是邀集負責相關業務單位到國安局開會,國安局長也不能以行政視察方式前往相關情報機構,這才不會逾越法定的行政分際。

國安人士指出,我國是採雙首長制,國家安全會議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中,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所以國家安全會議的功能,在重要政策的機制上,是總統與行政院長等相關部會,對於國防、外交、兩岸關係與國家重大變故時制定政策的平台。

在組織的設計上,也是「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國安會秘書長是幕僚長,也就如同總統府的秘書長,都是幕僚長的秘書單位,其職權是對單位內部,所以國安會對於組織隸屬的國安局的關係,就是國安局提供國安會在分析各項國家安全事項所需的情報資訊。

該名人士強調,政府機構的行政職權上對下的關係,平時可前往所屬單位進行人事、行政、會計等業務的視察督導,但國安會平時能對國安局進行督導嗎?國安局唯有內部10職等以上的文官人員,其任用與升任的人事作業公文,要先送國安會,再由國安會「轉呈」總統核定,但並不是「呈核」的關係;軍職人員則是由國防部作業後呈給總統核定,所以從人事權上,就可瞭解國安會只是「轉呈」的幕僚秘書單位,沒有實質的行政職權。

金作法已明顯違憲濫權


他並以國安會、國安局與各情報機構的隷屬與工作關係圖來說明,國內各有關情報機關分屬在行政院的海巡署、法務部的調查局、內政部的警政署與移民署以及國防部所屬的憲令部、總政戰局以及軍情局、電展室和軍事安全總隊等單位,以在行政隸屬關係上,行政院長是上級,但是卻從未有行政院長前往視察軍情局等單位並聽取工作簡報。



至於情報業務督導的國安局,因督導業務只是各機構有關情報部分,並不是完全的業務,督導情報業務也是由相關業管單位的主管前往,若國安局長主持情報協調會報,也是以邀集各單位前來,這也是避免有逾越行政分際的作法。

國安人士強調,雖然國防部組織隸屬行政院,但軍隊屬於總統三軍統帥權的職權,因此行政院對國防部僅有邀集部長參與行政院會以及相關業務的會議,也從未有行政院長前往國防部視察的情事。因此,國安會秘書長只是總統的幕僚長,即是秘書單位,就行政法的立場,沒有職權去各情報機關聽取工作簡報,因而此舉已明顯違憲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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