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入校園」撤案?台大師生:應限制校長權力

2014-06-1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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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務會議撤回警察進入校園要點,網路上一片叫好聲;但有人認為此要點是要規範校長的權利,為台大的自主精神著想反而應該重啟此案。(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台大校務會議撤回警察進入校園要點,網路上一片叫好聲;但有人認為此要點是要規範校長的權利,為台大的自主精神著想反而應該重啟此案。(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日前台大舉行校務會議,會議中校長楊泮池決議「因應校園內集會遊行事件委請警察進入校園作業要點」草案撤案,他解釋軍警不應進入校園,發生事件時,校長應負起責任。消息一出,網路上一片叫好,不少台大學生稱讚比起曾因紹興社區抗議事件而召警入校的前校長李嗣涔,現任校長楊泮池「有Guts!」但台大教授與前任學生會長卻發文指出,該作業要點實際是要規範校長委請警察進入校園的權力,技術上反而更能提高同意警察入校的門檻,呼籲校務會議應重啟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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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因應校園內集會遊行事件委請警察進入校園作業要點》草案(以下簡稱作業要點)規定,台大面對集會遊行事件,以校方自力處理為原則。而因應校園集會遊行事件,校長若要諮請由行政人員、人權學者、教師代表及2名學生代表組成的「諮詢小組」開會,諮詢是否委請警察進任校園維安。並且限制校長倘若未能於集遊前一日諮請開會,就不得委請警察入校。

前台大學生會長、心理系的林韋翰發文表示,雖然諮詢小組並沒有實質決策權,但有踩剎車功能。由於《台大組織章程》第59條「除本大學駐衛警察外,軍、警未經校長委請或同意,不得進入校園,但追捕現行犯者,不在此限。」有模糊曖昧空間,因此此作業要點草案,便是為了制定標準流程,落實校園共治的民主精神。

此外,台大社會系教授林國明也發文指出,媒體報導校務會議中,有代表說此作業要點「違背追求校園自主」、「等於限制言論自由」,是完全誤解條文的精神。林國明表示,該作業要點的立法,是基於維護校園民主精神,加以規範召警入校的決策程序,不讓校長憑個人判斷隨意找警察進入校園。

前會長林韋翰呼籲,下學期的校務會議,應該重啟此案,堅持捍衛台大的自由民主校風及大學自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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