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年前銀樓搶案歹徒仍逍遙法外,檢方承認冤案卻反對開啟再審

2017-08-2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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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9-被郭中雄誣指參與金瑞珍銀樓搶案的蘇炳坤,遭刑警張瑞雄用茶壺強行灌水進鼻孔,過程長達3小時。(蘇炳坤律師提供)
警方在另一起發生在3個月後的金珍源銀樓搶案,以現行犯逮補郭中雄,隔天即逮補蘇炳坤,並宣布金瑞珍案破案。郭中雄曾說,他是被刑求而認下金瑞珍案,並且咬出與他曾經有過節的蘇炳坤為共犯。圖為蘇炳坤遭刑警張瑞雄用茶壺強行灌水進鼻孔,過程長達3小時。(蘇炳坤的律師提供)
20170829-被郭中雄誣指參與金瑞珍銀樓搶案的蘇炳坤,遭刑警張瑞雄用腳強踢腰部。(蘇炳坤律師提供)
蘇炳坤遭刑警張瑞雄用腳強踢腰部。(蘇炳坤的律師提供)
20170829-刑警張瑞雄一手拉住被郭中雄誣指參與金瑞珍銀樓搶案的蘇炳坤耳朵,並用另一手搖響警報器,說要使他變聾子。(蘇炳坤律師提供)
刑警張瑞雄一手拉住蘇炳坤耳朵,並用另一手搖響警報器,說要使他變聾子。(蘇炳坤的律師提供)

起訴蘇炳坤檢察官林恩山:我知道你冤枉,但我現在沒辦法

蘇炳坤在開庭後受訪,媒體問他,聽到黃東焄說,高院若同意開啟再審,高檢署將會抗告到最高法院,他是否對此挫折?蘇說,「稍微」,但他會繼續努力,他至今不敢回想30多年前的事,他希望讓子孫們知道,他是清白的,也「希望以後的司法能公公正正的,一定要查明真相」,他曾打電話給判他有罪的高院法官及起訴他的檢察官林恩山,林告訴他:「我知道你冤枉,但是我現在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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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在2011年出版《正義的陰影》一書,收錄了對蘇炳坤案的研究,稱蘇是「無罪的罪人」。

根據司改會的報告,咬出蘇的金瑞珍案同案被告郭中雄也是被刑求而承認犯下此案,郭是在1986年6月18日行搶金珍源銀樓未遂而當場被逮,隔天清晨蘇就在家中被刑警帶走,警方當天宣布金瑞珍案破案,林恩山在1986年7月以違反《懲治盜匪條例》的搶劫而殺人未遂罪嫌,對郭、蘇提起公訴,新竹地方法院也同樣對郭做出無罪判決,但高院判郭16年的徒刑,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

郭中雄曾替蘇澄清 法官、檢察官不採信 

司改會指出,郭在1992年假釋出獄,隔年,他告訴試圖為蘇在司法體系內尋求平反的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他被刑求而承認犯下金瑞珍案,當時金瑞珍銀樓老闆陳榮輝說,歹徒有2人,警方因而要郭中雄供出1人,他因與蘇有過節,才說與蘇共同犯案,他曾向蘇道歉,也在偵審中一再替蘇澄清,但是檢察官和法官不相信他,他也一直受到良心的譴責。司改會也說,金瑞珍案真正的犯罪者,至今仍逍遙法外。

高院在7月21日的新聞稿指出,蘇案不僅涉及獲特赦的刑事被告可否聲請再審的法律問題,透過直播,還可讓國人有機會重新檢視過往威權統治時期「刑法肥大化」(《懲治盜匪條例》存在的必要性)、「刑事訴訟制度的變革」(如再審制度、檢察官搜索與羈押權限的回歸法院),以及「犯罪偵查機關的證據調查」(警察的指認程序有無瑕疵、有無刑求、召開破案記者會是否妥當)、「法院的採證法則」(共同被告自白可否採用、自由心證原則有無濫用)等,深具法治教育意義。

庭長.審判長周盈文出席被控涉搶獲特赦的蘇炳坤提起再審,台灣高等法院第二度開庭。(陳明仁攝)
審判長周盈文表示,由於沒有明文規定下直播,恐會模糊焦點,因此目前尚只准許全程錄影。(資料照,陳明仁攝)

審判長周盈文在28日開庭時指出,司法戮力改革,成果顯著,但民調顯示民眾對司法的信任仍持續下滑,其中的原因之一,在於受訪者欠缺實際訴訟經驗,對司法的理解流於人云亦云、道聽塗說,為了減少誤解,法庭直播是選項之一,但相關規範尚未制定,高院也沒有直播的設備,在沒有明文規定下直播,恐會模糊焦點,所以合議庭決定先不採取直播,但因本案具有歷史意義與教育價值,例外准許全程錄影,為歷史見證、也為司法留記憶,將再決定如何公開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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