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驚現超噁「射珍珠怪客」難道無法可管?律師:告這條把他抓去關

2020-07-1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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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出現噴射路人珍珠的怪客,真的無法可管嗎?(圖/翻攝dcard)

西門町出現噴射路人珍珠的怪客,真的無法可管嗎?(圖/翻攝dcard)

珍珠奶茶可以說是最受歡迎的手搖飲之一,不只是台灣人喜歡 ,也成功行銷到世界各地,但是你有想過,這樣一杯飲料,竟然也能被拿來當作攻擊的武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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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都在網路上表示,經過西門町捷運站附近,衣服和頭髮都會順便「外帶」珍珠回家,後來發現疑似是有人蓄意用吸管吐出珍珠來「攻擊」經過的路人,很多只是來逛街、看電影的遊客,衣服和頭髮就莫名其妙地沾滿珍珠,這樣的狀況讓人感到非常噁心,畢竟不確定這一顆顆的珍珠是經由什麼工具來沾黏到大家身上的。

很多人也因此而報警,希望警察幫忙找出這個珍珠散播者,以阻止更多人受害,而警方得知後也表示會努力找尋,但也提到這樣的行為可能比較不會牽涉到法律部分,而是屬於道德問題,真的是這樣嗎?就讓我們針對各個可能的法律來討論有沒有違法的可能性。

社會秩序維護法

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關於妨害安寧秩序的規定,有幾項行為,若違反了,將會被處以拘留或罰鍰,其中一項是放置、投擲、發射有「殺傷力」的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將可能受到處罰。

發文的網友宣稱曾經目擊有人是以吸管吐出珍珠來沾黏到路人身上,有鑑於此,我們就需要來探討珍珠是不是具有殺傷力的物品,是否有危害到他人身體或財物的可能性。

珍珠奶茶裡的珍珠在大家印象裡應該都是比較軟Q的口感,若被拿來投擲或發射,應該是不會有讓人受傷的可能,因此可以認定珍珠基本上不具有殺傷力,

所以發射珍珠的行為不符合社維法第63條裡處罰的要件,應不適用社維法來給予處置。

刑法

再來我們看看刑法裡是否有法條可以來處罰這樣的行為,因為在討論社維法中,我們已經認定珍珠應該是不具有殺傷力的,因此無論是殺人罪或是傷害罪,都是難以成立的。

難道因為珍珠不具有殺傷力,就使得吐珍珠的行為無法可管了嗎?

當然不是! 衣服被別人吐珍珠,相信大家腦中第一個浮現的想法都會是覺得很噁心,然後擔心衣服會因此被弄髒,洗不乾淨,導致之後沒辦法再穿,可以說一件衣服就這樣毀了,而說到毀壞,我們就會提到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

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除了毀棄和損壞他人之物外,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讓物品不堪使用,像我們前面提到,衣服被珍珠沾黏,導致洗不乾淨,讓你沒辦法再穿出門,使這件衣服失去了它的功能,這樣的情況,便是使衣物變的不堪使用;而像是將別人車子輪胎戳破導致無法行駛、把別人家的大門門鎖破壞導致無法正常開關,這些都是屬於不堪使用的案例;綜合了以上這些條件,針對吐珍珠這個行為,法律上最有可能處罰的,就是刑法所規定的毀損罪。

雖然吐珍珠並不會讓人受傷,但現在全球正值疫情蔓延,假如珍珠真的是以人為方式吐出,上面勢必會沾到口水,這樣不僅噁心,也非常不衛生,在大家努力防疫期間,真的是最糟糕的行為。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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