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不悔改 李朝卿動員群眾施壓復職

2014-03-1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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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長李朝卿午將赴內政部2度遞交復職申請書,並動員10台遊覽車北上,逼內政部「就範」的意味濃厚。(取自維基百科)

南投縣長李朝卿午將赴內政部2度遞交復職申請書,並動員10台遊覽車北上,逼內政部「就範」的意味濃厚。(取自維基百科)

南投縣長李朝卿10日下午將赴內政部2度遞交復職申請書,並動員10台遊覽車北上,逼內政部「就範」的意味濃厚。內政部已經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並予以停職,李朝卿案也經監察院彈劾通過,此時申請復職,李朝卿明知通過的可能性更低,李朝卿與其挾民意要求復職,倒不如待在南投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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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李朝卿涉及弊案爆發,時間點剛好在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之後,馬家軍的林益世索賄,已經重傷馬政府的清廉形象,與副總統吳敦義友好的李朝卿也涉弊案,對國民黨來說,無疑是屋漏偏逢夜雨。

李朝卿遭羈押,縣長職位遭停職,去年3月交保後,李朝卿首度要求復職,國民黨高層深覺不妙,若讓李朝卿復職,貪污形象會如影隨形的跟著國民黨,讓已經十分低迷的馬政府形象會更加一蹶不振。

依照過去慣例與無罪推定原則,內政部依慣例會准許復職案,黨政高層原希望「勸說」李朝卿不要提出復職,但李朝卿不接受,吳敦義親自出馬,最後獲得共識,李朝卿同意復職後請假。

不過,請假的主導權還是在李朝卿身上,李朝卿隨時可以銷假上班,等於變成一顆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引爆,黨政高層決定化被動為主動,將李朝卿送監察院並予以停職,監察院也罕見以11比1的懸殊票數,通過民選首長的彈劾案。

藍營人士認為,李朝卿所涉弊案,並非是單一案件,而是有多達100多件發包案,只要其中1件有問題,「藍色執政招牌就可以拆了」,因此,不得不慎重處理。

申請復職固然是李朝卿的權力,但去年申請復職,內政部非但不同意,還將李移送監察院,監察院也通過彈劾案,等於是認定李朝卿涉弊情節重大,已是一次宣判,縣長任期也剩不到一年,李朝卿卻堅持要再度申請復職,甚至動員北上施壓,等同給了馬英九一個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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