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解職的南投縣長李朝卿10日將北上要求內政部讓他復職,內政部長陳威仁今(9)日表示,內政部將斟酌李朝卿申請復職的原因,參照公務人員懲戒法和地方制度法,可望在幾天內做出決定。
南投縣長李朝卿前年11月被控收受工程回扣遭羈押,去年3月底經起訴後交保,他一度欲申請復職,但未獲內政部同意。李朝卿9日表示,已有5萬人連署支持,10日將率支持者北上,要求中央正視地方的心聲。
對此陳威仁下午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內政部會斟酌李朝卿申請復職的理由,和當時對他停職的原因,以及相關法令綜合判斷。他說,當時是依據公務人員懲戒法第19條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之後認為情節重大予以停職,如果李朝卿要求復職,內政部會參酌公務人員懲戒法和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再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