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開始不是結束!《電業法》修正後 三大謎題未解

2017-01-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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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通過之後,相關配套最晚還要等到2019年才會到位、環境成本仍未納入發電成本,綠電的備用容量等都是問題。(取自flicker@chia ying Yang)

《電業法》通過之後,相關配套最晚還要等到2019年才會到位、環境成本仍未納入發電成本,綠電的備用容量等都是問題。(取自flicker@chia ying Yang)

被視為推動台灣電力市場半世紀以來最大變革的《電業法》,11日隨著立法院議事槌落,正式完成修法。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自豪「沒有100分、也有80分,」官員也興奮電力市場改革跨出第一步。然而《電業法》通過之後,不僅相關配套最晚還要等到2019年才會到位、環境成本仍未納入發電成本,最關鍵的問題,也就是電力市場何時、甚至是要不要全面開放,都還沒有在這次修法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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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1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開放再生能源發電能透過直供、代輸的方式傳給用戶;如果進入公用電網,也可以被優先併網及調度。擁有電網的台電,則需在6至9年後完成廠網分離工作,以維持電網獨立性。另外,未來經濟部將成立3個獨立委員會處理電業爭議、電力可靠度及電價;還會有電業管制機關確保電價穩定、市場公平競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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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月就完成蔡政府上台後首宗重大經濟民生法案修法,經濟部長李世光在三讀後記者會上看來相當滿意,自認已在時程內達成重要任務。官員私下也直言,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面對台電重重「阻力」,現階段能跨出第一步就已是里程碑。

問題一:誘因不明 綠電業者不想動

電力市場改革號角吹響,但實質變革卻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發酵。由於《電業法》僅是母法,後續還有規範電業管制機關、獨立委員會、直供代輸、備用容量的30個子法有待訂定。而詳細的條文、規章還沒出爐,讓多數再生能源業者對於加碼發電市場一事還是抱持觀望態度。

好比《電業法》規定,再生能源業者如果要直供電力給用戶,則一定裝置容量規模以上就必須提供備用容量,但這些裝置容量究竟該從哪來?太陽光電系統公會理事長郭軒甫就說,電力市場自由化後,備用容量理論上也是交易商品之一,但現在台灣沒有市場、業者也不知道如何購買,如果跟台電買,價格又被台電吃死死。

再生能源發展太陽能電板,風力發電。(圖/截取自台電網站)
再生能源業者如果要直供電力給用戶,則一定裝置容量規模以上就必須提供備用容量,但這些裝置容量究竟該從哪來?(取自台電網站)

「躉購制度很安全,如果新制沒有更多誘因,不太有業者會選擇直供,」有風電業者也坦言,要透過台電電網把電送給用戶、還要繳代輸費用,但金額多少、價格怎麼算都還沒明朗。如果再加上備用容量等不確定因素,整體看來綠電要跨出直供第一步的風險還太高,因此目前還是把電賣給台電最保險。

問題二:電力市場何時真正自由化?

正如部會幕僚所言,今年三讀的《電業法》只是電力市場改革的序曲。不少政府官員、學者甚至環團都認為電業全面自由化是無可抵擋的趨勢,最終都將打破台電壟斷地位。

電力市場真正自由化的時機為何?能源局長林全能曾點出2大指標,一是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是否有達目標值的8成、也就是發電量佔比達16%時;二是再生能源價格隨科技發展而低至與核、火電相當。林全能解釋,目前再生能源由於發電成本較高,在市場上較沒有競爭力,因此要先設下防火牆;若再生能源價格下降、且穩定至可和其他能源類別競爭,就可以考慮開放市場,讓火力電廠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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