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院法官控遭院長分案不公霸凌 權治會批:以分案進行鬥爭,破壞司法人權基石

2019-08-13 14:27

? 人氣

一名前最高法院法官控訴,遭最高法院院長以「電腦分案」為由,利用分案不公進行霸凌。(資料照,吳俊廷攝)

一名前最高法院法官控訴,遭最高法院院長以「電腦分案」為由,利用分案不公進行霸凌。(資料照,吳俊廷攝)

前最高法院法官舉行記者會控訴最高法院院長以「電腦分案」為由,利用分案不公進行霸凌,扭曲終審法院分案公平性,寫下台灣司法難堪紀錄。對此,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今(1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法定法官原則是憲法保障獨立審判的表現,把分案當成霸凌鬥爭的手段,不僅難堪更無疑是破壞司法人權基石。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權治會常務理事、中信金融學院法律系教授劉邦繡指出,為了避免有心人士透過指派特定法官方式,操弄判決結果,因此都會建立相關程序,確保承審法官是依據抽象規定,隨機決定產生的。

劉邦繡指出,最高法院回應此案時,始終堅稱是採取「電腦分案」,認為案件過度集中單一法官身上,形成勞逸不均的問題,是一連串偶然所造成,但這樣的說法不禁讓人擔心,只要從電腦工程師下手,就可以操弄法官人選,這叫民眾如何信賴司法的公正性,而最高法院遲遲未提出電腦分案輪次表,更是無法讓人信服。

權治會常務理事、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明偉進一步指出,所謂最高法院得與其他法院採不同的分案模式,並無法院組織法的授權,其妥適性已非無疑,又釋字530號已明白指出,司法院應審判機關化,司法院應為最終審法院,如今發生分案疑雲,在在凸顯大法官民國90年所指的問題一直懸而未解,如早落實釋字第530號解釋,似不至於在今日衍生類此疑義。

張明偉也說,姑且不論是否構成霸凌,但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分案不公就直接影響司法人權,是不爭的事實,讓民眾對於司法公正的信賴大打折扣。

張明偉、劉邦繡表示,「沒有程序正義,實體正義就必遭質疑!」若要讓民眾知道電腦不僅會挑土豆,還會分案件給法官,也必須恪遵法定法官原則才是。

喜歡這篇文章嗎?

羅暐智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