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通過國防授權法:美軍艦應繼續通行台灣海峽

2019-06-2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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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驅逐艦史塔森號。(翻攝史塔森號臉書)

美軍驅逐艦史塔森號。(翻攝史塔森號臉書)

美國參議院院會27日通過2020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支持對台軍售,美國軍艦也應繼續定期通過台灣海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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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27日以86票贊成、8票反對,通過參議院版本2020年度國防授權法。

根據參議院軍事委員會5月23日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第1257條,國會意見認為,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均為美台關係基石,美國應強化與台灣的國防及安全合作,支持台灣發展所需的能力、現成的與現代化的國防力量,以維持足夠的防衛能力。

國會意見指出,美國應支持台灣透過美國的對外軍售、直接商業銷售與產業合作獲取國防項目與服務,重點在反艦、海防、反裝甲、海底戰爭,以及指揮、管制、通信、資訊、情報、監視和偵查(C4ISR),並支持台灣不對稱防衛戰略的彈性指揮與控制能力。

國會意見也建議總統與國會,根據台灣關係法並依循台灣需求判斷,確定國防項目與服務的性質與數量。美方也應繼續努力確保透過及時審查與回應台灣國防需求,提高美國對台軍售的可預測性。

法案也對美國國防部長提出建議,包括應推動加強台灣安全交流政策、與台灣進行實戰訓練與軍事演習、確保台灣足夠自我防衛能力、強調符合台灣不對稱防衛作戰能力。在台灣旅行法基礎下,進行美台高階國防官員交流,擴大在人道主義救援與救災方面合作。

法案也建議國防部長,作為太平洋夥伴使命的一部分,支持台灣醫療船參與美國相關演習,以改善災害應對規劃與準備。同時美國軍艦也應繼續定期通過台灣海峽,以表彰美國與其盟國和夥伴在國際法允許的任何地方飛行、航行與運行承諾。

2020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仍須待眾院通過眾院版本,並經參眾兩院協商討論最後共同版本,再經兩院院會表決通過後,法案將送白宮,經總統簽署後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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