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教師法修正不是兒戲,立法院應要求教育部提出數據

2019-04-20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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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正引起爭議,作者認為,教育部想透過修法解決處理少數不適任教師所面臨的難題,根本是緣木求魚。(資料照,顏麟宇攝)

教師法修正引起爭議,作者認為,教育部想透過修法解決處理少數不適任教師所面臨的難題,根本是緣木求魚。(資料照,顏麟宇攝)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原訂4月15日審查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但是因為不少條文內容備受爭議,引發教師工會劇烈反彈且上街陳抗,教育部緊急提出再修正版本,將本次修法範圍限縮在少數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並在教師工會的要求下,委員會於4月17日上午辦理座談會與各界凝聚共識,然而,本次修法最核心的問題,在於教育部至今仍未提供「法規政策影響評估報告」及相關數據分析資料,作為本次法案擬定過程的參考,因此,筆者認為,教育部想透過修法解決處理少數不適任教師所面臨的難題,根本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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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行政程序法」、「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或是「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的規定,教育部為達成特定政策或計畫的預計目標,以及正確選擇有效因應對策作法,法案在形成前,教育部應依法提出「法規政策影響評估報告」,然而,在本次修法的過程當中,教育部不但沒有釐清政策的核心問題,也沒有完成衝擊影響評估,更遑論,草案出行政院後又被大幅度的修改,在教師工會強力訴求下,教育部才又緊急變更修正版本的內容,但這樣的過程已經嚴重造成各團體間的對立、加深社會對教師的不信任,以及升高學校內的緊張關係,更讓人摸不著頭緒,到底真正要有效處理少數疑似不適任個案的作法是什麼?

最重要的是,教育部針對本次修法,從來都沒有提出客觀的數據,來支撐教育部對外說明教評會的確有「師師相護」的謬論,而且草案的內容,是假設有一定數量的教師是不適任,並放棄一定程度專業審查門檻,讓處理程序加速完成。

其實我們都清楚,所謂的「不適任教師」有好幾種的態樣,但是教育部對外刻意只提出101-105因為「教學不力」教師被解聘的數據,換句話說,本次修正內容,例如:性侵害、體罰、霸凌等,是沒有客觀數據來分析或佐證一切的問題都是師師相護所造成,教育部也不談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在87年到94年間有292件、96-100年間有274件,106年到107年專審會成立後有19件,這些數據背後個案的樣態是什麼?成因是什麼?各年度數據間的變化又有什麼關聯性?所面臨的困境是什麼?專審會設立後,問題是否已經獲得紓解?教育部仍就繼續「蒙著眼睛過河」,把所有的不利益全面性的歸責給基層的教師。

因此,站在教師組織工作者的立場,筆者嚴正的呼籲,立法院應即刻要求教育部提出「法規政策影響評估報告」以及「歷年個案數據分析資料」,作為方案評估的參考,如此一來,才能有效對症下藥。

*作者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法務中心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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