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改革院長」之稱的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肖揚周五(4月19日)去世,享年81歲。
出生於廣東河源的肖揚曾擔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司法部部長等職,並在1998年至2008年擔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首席大法官。
他在任內推行了多項改革措施,包括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推動收回下放近30年之久的死刑覆核權等,被視為是中國政法界的改革者。
1998年出任院長的肖揚是中共建政以來的第八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2008年的「兩會」上,時年70歲的他選擇在家鄉廣東團發表了告別演說。
在演說中,他提到了中國法院的多項改革措施,包括死刑核准制度、執行制度、公開審判制度和未成年人審判制度等,這幾乎涵蓋了他上任以來所做的多項改革。
肖揚最初在中央部門工作的單位並非最高法。1990年,他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被調進京,出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檢察委員會委員。
1993年,肖揚出任司法部部長,成為李鵬的內閣成員。1998年3月,他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並在2003年3月獲得連任。
收回死刑覆核權
被視為是肖揚任內最大遺產的,是中國最高法院對死刑審核權的收回。
中國法律允許死刑的存在,而死刑覆核權是指對此類死刑案件,由有權的人民法院進行再次核准。
中國改革開放初期,法律對死刑案件的核准權進行嚴格控制,統一由最高法院進行。但後來隨著社會治安惡化,判處死刑的案件急劇增多,中國當局遂在1980年代初下發文件,規定如果涉及一部分嚴重罪行,則不必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交省一級的高級法院核准便可。
1983年,中國當局提出「嚴打」的概念,要求「從重從快」地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活動,被告人的上訴期僅有3天。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本不構成死刑的罪犯被錯誤核准了死刑,甚至出現錯殺事件。
儘管此後要求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的呼聲一直存在,但直到2004年「兩會」,時任院長的肖揚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考慮收回下放多年的死刑權。
2005年3月14日,時任中國總理的溫家寶在答記者問時稱,「中國正在著手進行司法制度的改革,包括上收死刑的核准權到最高人民法院。我們將用制度保障死刑判決的慎重與公正」。
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決定將死刑核准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法官職業化
肖揚在任內做出了另一項改革,是積極推進中國的法官職業化建設。
2002年,肖揚明確提出法官職業化建設是中國法院隊伍建設的一條長期主線。此前一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法官法》,規定初任法官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方式選拔。除法院院長,其他法官均需要司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