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透過分年贈與幫子女累積資產,卻可能因為搞錯計算期間,反而多繳一筆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公布案例,一名父親原本打算利用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分別贈與3名子女,卻誤以為免稅額要從第一次贈與當天起算一年,導致2026年贈與總額達388萬元,超過免稅額144萬元,最後須繳納14.4萬元贈與稅。國稅局提醒,贈與稅採「曆年制」,每年以1月1日至12月31日為計算期間,並非贈與滿365天就能重新取得免稅額。
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怎麼算?爸爸分送3名子女仍須合併計算
台北國稅局指出,案例中的李爸爸(化名)在2025年8月10日先贈與兒子小明(化名)100萬元,接著於2026年8月9日贈與女兒小美(化名)144萬元。
李爸爸誤以為贈與稅免稅額是從第一次贈與日起算一年,因此認為要等到2026年8月10日,才能開始適用下一年度的244萬元免稅額。到了同年10月1日,他又贈與另一名兒子小華(化名)244萬元,自認已經跨過一年期限,沒想到仍須繳納贈與稅。
問題在於,贈與稅不是依照兩次贈與之間相隔多久計算,而是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為一個年度。
因此,李爸爸2025年贈與的100萬元,列入2025年度計算;2026年送給小美的144萬元,以及送給小華的244萬元,則須合併計入2026年度贈與總額,不能因為受贈人不同就分開計算。
2026年贈與388萬元超過免稅額,最後要繳多少稅?
依台北國稅局說明,2025年及2026年每位贈與人的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均為244萬元。李爸爸2026年共贈與388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贈與淨額為144萬元。
由於這筆贈與淨額適用10%稅率,因此應納贈與稅為14.4萬元,計算方式如下:
- 2026年度贈與總額:388萬元
- 年度免稅額:244萬元
- 超過免稅額部分:144萬元
- 適用稅率:10%
- 應納贈與稅:14.4萬元
計算公式為:(388萬元-244萬元)×10%=14.4萬元。
贈與稅免稅額是每人244萬元,不是每名子女各244萬元
民眾規劃財產移轉時,另一個容易忽略的重點,是贈與稅免稅額以「贈與人」為計算單位,而不是以受贈人為單位。
也就是說,父母在同一年度內,不論將財產分別贈與一名子女、三名子女,或其他親友,都必須將當年度贈與總額合併計算。假設父親一年內分別贈與兩名子女各150萬元,合計300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超出的56萬元仍須依規定計算贈與稅。
不過,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依法不計入贈與總額;父母在子女結婚登記日前後6個月內贈與的財產,符合規定且合計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也可不計入贈與總額。這些特殊規定與一般年度免稅額的適用方式不同,實際辦理前應確認相關條件。
贈與稅稅率怎麼算?超過免稅額後採累進稅率
贈與稅並非所有金額都固定適用同一稅率,而是依贈與淨額級距採累進稅率計算。依所列資料,稅率級距如下: (相關報導: 政府加碼發錢給長輩!新制正式上路「不排富每月15000元入帳」,長照補助申請條件方式一文看 | 更多文章 )
贈與淨額是指當年度贈與總額,依法扣除相關扣除額及免稅額後的金額。實際應納稅額仍須依適用年度的法定級距及相關規定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