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列等標準調整案,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班級數門檻,由現行70班調降為50班,並訂自116年1月1日實施。目前全國國中共724校,其中70班以上者為22校,班級數門檻調降為50班後,適用學校將增加至110校。
考試院指出,現行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的列等,考量學校規模所反映的業務繁重程度及職責差異,以班級數作為區分標準,未滿70班者列等上限為薦任第七職等,70班以上者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考試院說明,隨著學校行政業務日益多元、繁重,中大型國中人事、會計單位主管的服務人數及業務負荷,並不亞於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一條鞭單位主管,考量後者的職務列等已自今年2月1日起提高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為衡平學校與行政機關相關主管職務的列等,適度調整國中班級數門檻。 (相關報導: 軍公教退休金恐被剝奪25%到100%?效忠中共、赴陸規範修法進度盤點:不只退將適用 | 更多文章 )
考試院表示,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的教育部114學年度統計資料,目前全國國中共724校,其中70班以上者為22校(占3.04%),班級數門檻調降為50班後,適用學校將增加至110校(占15.19%)。考試院強調,本次調整適度擴大適用範圍,除可兼顧制度的衡平性與合理性,回應國中實際校務運作及管理需求外,也有助於學校延攬及留任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