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告蔡論文不存在案,三審敗訴定讞。這官司一路上都是政治操控:更一審張靜律師就開罵法官混蛋。二審法官,不去調查博士學位及論文的真偽,卻講一堆似是而非,佶屈聱牙法學文字:「民事確認判決,不能除去刑事訴追之不安」,判彭败訴!意謂就算民事你告贏了,也不能免除刑事追訴。這就是鬼扯,若民事庭確認論文不存在,自必也無博士學位;那麼假博士案 ,檢察官起訴彭加重毀謗,當然就不會成立。可知二審法官指鹿為馬。三審則是複製二審理由,換用不同法律文字,繼續鬼扯:指彭「沒有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不具備權利保護的必要性」,判彭敗訴。同樣是鬼話連篇(有說成沒有;明明具備,卻說成不具備),睜眼說瞎話。
如果本案換成國民法官審理,各法官一定廣查各路證據,並拜訪具有博士學位的大學教授,徹底了解論文與學位的關係。事實上單靠林環牆所提供的眾多證據,就足以證明博士學位不存在,LSE三個圖書館都沒有蔡的博士論文,連博士證書也是2015年補發的。而蔡自稱1984年取得博士,但既沒有當時論文也沒有當年證書,外加升等論文封存30年,顯然有詭。國民法官都是正常人,一定判彭文正勝訴。回憶黨外時代謝長廷,在自立晚報刊登半版廣告:「我們要:司法=正義」,但這麼多年來,司法在法律系司法官的把持下,從來沒有真正等於正義,相反的,狼心狗肺、強姦正義的法官、檢察官(最嚴重)比比皆是。這也就是為什麼筆者要掛布條「法律系滾出司法圈」,司法正義只有在國民法官身上可以保証,而他們都不是法律系!
唯國民法官面臨先天不足後天罣礙的困境,立法之初就限定「傷人致死或本刑10年以上重罪」,才由國民法官審判。其他最容易搞鬼的民事糾紛(譬如彭文正案)、詐騙集團刑案,甚至賀德芬告蔡升等論文行政訴訟,都請不到國民法官。結果就出現:彭文正案,職業法官接力混蛋;詐騙集團全部輕判(法條不如金條),升等論文案,蔡則是明目張膽派表姐夫擔任行政法院院長,賀德芬當然敗訴,且败訴理由很可笑,原本是說封存30年不給看,到了最後判決卻變成「當年審完就發還當事人,所以教育部沒保存蔡的升等論文」,乾脆毀屍滅証,妳別再想了。
中華民國要洗刷司法不公的汚名,唯一方法就是修改國民法官法:不論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如對一審判決不滿,二審可以申請國民法官裁判,但須繳納數千元保證金,敗訴則沒收,以防濫訴勞師動眾。國民法官後天的掛礙就是本文的題目:「綠、白、藍、無」都不敢碰國民法官,全部心虛不敢提案修法!
就民進黨而言,只要蔡英文活著一天,綠委就不敢修國民法官法,因假博士案,無法通過國民法官檢驗。
就民眾黨而言,柯文哲黃國昌罵司法迫害最兇,但卻從來沒有提案修國民法官法,原因無他,柯文哲錢財處理太粗糙,留下太多的破綻把柄給人抓,換到國民法官手裏,一樣是通不過!
就國民黨看,立委王鴻薇揭露潘孟安住廠商提供豪宅,用字不謹慎遭潘控告,一二審均判賠50萬元,王除召開記者會控「法院果真是民進黨開的」,更在四騎士案,國民黨包圍地檢署時,聲淚倶下痛批民進黨司法不公。既然如此,以她當時立院黨團書記長身份,提案修改國民法官法,易如反掌,卻毫無動作!
最後看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因助理費被抓,她也宣稱「我絕不會向賴清德屈服」,不意外,她也不提案修國民法官法,來獲得公平審判。
以上四黨,民進黨固不用說,專門操控司法,當然不會修國民法官法來作法自斃。其他三黨立委本身都有「法虧」,換成國民法官照樣有罪,而且無法說成被迫害來向選民洗白!倒不如藉痛罵民進黨司法迫害,令賴清德投鼠忌器,來獲得輕判。於是在四黨各懷鬼胎、耿耿私心下,ROC的司法正義,也就只好「法官繼續混蛋、人民繼續完蛋」! (相關報導: 國民法官替職業法官背鍋?惡男殺妻、小姨竟逃死 法院喊話:媒體勿再深入報導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民間司改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