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我逼你吃的!」
「又沒吃死人!」
這兩句話,出自執政黨的發言人與市議員之口。時間是2026年7月,議題是全國人心惶惶的「中聯致癌毒油」風暴。
當1300噸含有一級人類致癌物的油品可能已流入市面、被你我吃下肚時,人民會記住的,不是政府的危機處理,而是執政黨公職人員與民意代表對受害者劈頭蓋臉的兩句教訓。
這兩句話,比毒油更讓這個社會感到窒息。
如果只是一次失言,人們或許會原諒;但當類似的論述接連出現,外界自然會質疑——這是否反映了執政當局面對食安事件的真實態度?
時空對照:2014年的義憤填膺,2026年的冷嘲熱諷
讓我們把時間倒回2014年。那一年,頂新地溝油案爆發,全台同樣陷入食安恐慌。當時的在野黨(即今日的民進黨)上從天王、下至議員,無不痛罵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無能」,甚至向法院提告「殺人未遂」。媒體人黃揚明在節目中痛陳,當年他在第一線追打黑心廠商、罵政客罵得狗血淋頭——那些如今在鏡頭前說「沒逼你吃」的人,當年可是把「護航頂新」當作政治提款機,罵得義正詞嚴。
然而,2026年,位置換了,標準也跟著換了。
當被問及為何不嚴厲譴責福壽、福懋、中聯等廠商時,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的反應是對媒體人大吼:「你大聲什麼?又不是我逼你吃!」當外界質疑致癌物苯駢芘對人體的危害時,民進黨市議員林秉宥竟脫口:「又沒吃死人。」
同樣是食安事件,同樣是人民可能吃進問題油,2014年的標準與2026年的標準,為何判若兩人?2014年,他們把「可能致癌」當作政治子彈,打得馬政府體無完膚;2026年,他們把「又沒死人」當作卸責盾牌,堵住受害者的嘴。
請問,當年那些「不排除殺人」的怒吼,難道是因為2014年有「吃死人」嗎?
雙標至此,令人作嘔。
邏輯崩壞:按林秉宥的標準,台灣不需要食安法
林秉宥那句「又沒吃死人」,是這次風波中最冷血、也最荒謬的發言。
按照他的邏輯,只要「沒當場死亡」,一切都可以原諒。那麼:
- 夜市攤販不需要驗蘇丹紅,反正吃幾年不會馬上死。
- 工廠排廢氣不用管,反正肺癌是二、三十年後的事。
- 萊豬、核食也不用爭議了,反正「又沒吃死人」。
這是一個執政黨市議員該有的食安標準嗎?還是說,在民進黨的眼裡,人民的健康標準就是「活著就好,死得慢就沒事」?
如果「沒有立即造成死亡」可以作為衡量食安事件嚴重性的標準,那麼食安制度最重要的功能——預防風險——就會徹底失去意義。
苯駢芘,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列為第一類人類致癌物,進入人體後會與DNA結合,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它不會讓你明天就死,但它會在十年、二十年後,用肺癌、肝癌、消化道癌的方式,來跟你算這筆帳。
林秉宥選擇用「又沒吃死人」來輕佻帶過。但無論他是否有這樣的本意,這樣的表述都容易讓社會產生一種危險的錯覺:「沒有立即傷亡,就不算嚴重。」 (相關報導: 誤食毒油別恐慌!營養師黃佳進傳授4大飲食原則 選對油、避白煙更安心 | 更多文章 )
從「6月通報」到「7月蓋牌」:驚句背後的系統性傲慢
吳崢與林秉宥的「驚句」,絕非偶然,更不是單一個案。它是整個執政體系面對食安危機時,「能拖就拖、能蓋就蓋」心態的必然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