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再度傳出食用油摻偽事件。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蒙特樂(Menzteler)義大利100%純橄欖油」混油案,查出融琦國際與源樂國際公司負責人母子檔,涉嫌向好市多購買西班牙初榨橄欖油,並以「1比29」的比例大量混充低價芥花油,再貼上義大利原裝及100%純橄欖油等不實標籤販售。檢方估計業者3年不法所得逾3,760萬元,於14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4人,並對主嫌母子重求5年以上有期徒刑。台北市衛生局也已對此下架銷毀逾8,800公斤問題油品,並重罰400萬元。
為防範食用油標示不實及攙偽假冒,衛福部食藥署隨後於7月12日預告「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標示規定」草案,將嚴格劃分6大品名,預計最快於2027年7月1日正式實施。
29比1離譜比例混油!好市多便宜油當原料,偽造營養標示、少量進口真品規避查緝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融琦公司負責人黃月雪與源樂公司董事長李尚融為母子關係。兩人自2016年起,先向好市多內湖及北投分店採購較便宜的西班牙初榨橄欖油,並向大統益、福壽等國內大廠購入低價芥花油。
隨後,兩人在新北市深坑區的倉庫內進行調配,比例為「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入580公升芥花油」,換算下來真正的橄欖油成分僅占3.3%,其餘皆為廉價芥花油。產品外包裝卻貼上「100% PURE Olive Oil」與「原產地:義大利」等虛偽標示。
檢方調查發現,為規避查驗,被告甚至刻意微調包裝上的營養標示,使脂肪酸等檢驗數據貼近官方資料庫;並曾兩度向義大利少量進口共450瓶真品,以取得衛福部食品輸入查驗申請書及進口報單,藉此作為合法掩護。
不法獲利達3760萬!北檢起訴4人,主嫌遭求刑5年、員工建請從輕量刑
檢方指出,被告等人透過融琦與源樂兩家公司分工。由源樂公司大量採購芥花油,再交由融琦進行分裝與混油,使外界難以從單一公司的進銷貨資料察覺異狀。3年來不法收入高達3,760萬8,887元。
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加重詐欺取財、虛偽標示等罪嫌,起訴負責人黃月雪、李尚融、會計李正琦及負責運送與混油的傅姓司機共4人,並聲請沒收全數犯罪所得。
檢方審酌黃、李二人從事油品銷售多年,明知國內已有多起混油案件,卻仍為降低成本濫用消費者信任,建請法院從重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涉案程度較低的李正琦與傅姓司機,因配合交代犯罪細節,檢方建請法院酌情從輕量刑。
北市衛生局銷毀8.8噸問題油重罰400萬!食藥署預告2027年推出6大品名標示新制
針對此案,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表示,本案經民眾檢舉後曝光,衛生局第一時間已要求業者全面下架回收相關產品,目前已銷毀共計8,806公斤之問題油品,並依法對業者裁處最高400萬元罰鍰。
由於食用油摻偽假冒事件頻傳,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標示規定」草案,預計於2027年7月1日正式上路。
未來橄欖油產品將根據加工製程與品質,嚴格區分為以下6大品名標示:
- 特級初榨橄欖油
- 初榨橄欖油
- 精製橄欖油
- 橄欖油
- 精製橄欖粕油
- 橄欖粕油 (相關報導: 不是鮭魚、鯖魚!「台灣人愛的4種魚」千萬別常吃,專家曝重金屬全都吞下肚 | 更多文章 )
食藥署強調,新制上路後,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最高處400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若查獲攙偽或假冒行為,將依《食安法》移送法辦,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8,000萬元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