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刑法中一項條款旨在保護政治人物免受侮辱和誹謗。這一條款最近引發廣泛爭議。面對社交網路上的意見衝突,政治人物應比庶民受到更多保護?言論自由的邊界又在哪裡?
6月初,一名德國男子因稱總理弗里德里希·梅爾茨是「撒謊精弗里茨」(Lügenfritz)而被一家地方法院判罰450歐元。他被指控「侮辱政治人物」。
這是近期一系列涉及「侮辱誹謗」高層政治家的刑事訴訟中的一起。隨著此類案件的增加,德國輿論對此的意見越來越分化。批評者認為這是小題大作,乃至可能壓制言論空間。
也有人指出,這些案件中的「罵人話」大同小異,法院做出的裁決卻差別懸殊,標準又在哪裡?
高官與庶民不同
因「侮辱政治家」受到刑事追究的案件增加,與6年前德國的一次修法有關。德國聯邦議院2020年通過了一條刑法修正案,將第188條做了擴展,使得司法機關有可能更嚴厲地處罰對政治家進行侮辱的人。
根據該法案,針對政治人物的侮辱行為可受到更嚴厲的懲處——理論上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不過在實踐中,此類侮辱行為通常僅導致罰款。
此外,針對政治人物的侮辱案件,即便當事人未正式提出刑事控告,司法機關亦可主動採取行動。這一點與普通公民的待遇不同。
制定這條法律的初衷是保護地方基層政治人物的安全。2019年6月,黑森州卡塞爾行政區長官瓦特·呂卜克(Walter Lübcke)在家中被右翼極端分子槍殺,震驚了全德國。呂卜克因支持時任總理梅克爾的保護難民政策而在網路上受到大量的攻擊。
這一案件引起了人們對地方官員所面對網路暴力和人身威脅的關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刑法有關條款的修訂。
「錙銖必較」的政治家
但時至今日,針對高層政客發表相對無害的言論而受到懲罰的現象正變得日益普遍。據《明星》周刊從德國聯邦刑事局獲得的統計數據,依據刑法188條記錄在案的此類案件數量已從2022年的約1400起升至2024年的4440起。
其中一些知名案件引起了爭議。以現任總理梅爾茨為例,針對他的侮辱誹謗立案已有好幾起,包括有人在社交媒體發帖中罵他是「皮諾丘」、「自以為是的小醜」(Lackaffe)等。「皮諾丘」一案檢方已經終止調查,後者則是對始作俑者處以100歐元罰款了事。
上屆政府副總理、經濟部長哈貝克(Robert Habeck)曾被罵「蠢貨」(Schwachkopf),發帖者被警方搜查住宅,但最終沒有受到刑事處罰。另一位綠黨政治家格林-艾卡特(Kathrin Göring-Eckardt)被一名X用戶稱為「腦殘」,後者被罰款1000歐元。
「這給很多人的印象是,有人批評政府、批評政府代表,政府卻用最嚴厲的手段——刑法來反擊,」萊比錫大學的刑法專家霍芬(Elisa Hoven)教授對西德意志電台(WDR)表示。
《時代周報》、《世界報》等一些主流媒體的評論版也呼籲取消刑法188條。 (相關報導: 黑川戰術無效 德國總理梅爾茨僅剩1成民眾支持 87%民眾不滿他 | 更多文章 )
《奧格斯堡匯報》(Augsburger Allgemeine)的一篇評論指出,法院對於「侮辱政治家」 的個案做出差別較大的判決,也取決於所使用媒介和傳播範圍的不同。比如曾有人在抗議活動中舉牌稱前總理肖爾茨是「人民的害蟲」(Volksschädling),並未被追究責任;而在社交媒體發帖,則有可能短時間內觸及成千上萬的人。此外,政治諷刺節目也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不必擔心受到刑事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