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聲稱,我不貪不取,為什麼要彈劾我?這是典型無知、
因為不貪污只是總統最低限度的義務,而不是政績。真正可怕,
貪污可以抓、可以治,但憲政崩壞、司法敗信、監察究責制度失靈,
賴清德違憲亂政、應受彈劾的十大惡行可歸納如下:
一、違反憲法忠誠義務:憲改、司改全跳票,把主權在民變成主權在「賴」
賴清德就任時依憲法第 48 條,宣誓要遵守憲法、盡忠職務,但上任後立刻背棄此誓言,
憲法第 2 條明文規定主權在民,他卻背叛人民,把國家帶向「主權在賴」
二、違憲拒不公布法律,並使弄行政院長不向立法院負責
2025 年《財劃法》覆議失敗後,憲法第 72 條要求總統十日內公布。但賴清德以黨主席身分在民進黨中央開便當
此外,他八度核可行政院覆議,但覆議被否決後,
三、在公布法律文件上批示政治訓令,干預憲政程序
賴清德在公布年金法修法的公文上批示「允宜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四、整年操弄罷免,違憲打壓多數民意選出的國會
一年七個多月以來,賴清德與民進黨傾全黨之力策動罷免多位立委,
五、帶頭聲請釋憲推翻民進黨自己的國會改革,侵蝕國會職權
國會調查權、、行政院長任命同意權,本是民進黨多年主張的改革。
等國會改革的制度,胎死腹中!
六、國政選舉化:以動員取代治理,治安、少子化、軍購全面失控
賴清德一年七個多月以來,專注拜廟、輔選、造勢、拍影片,
七、兩度循私、胡亂提名大法官,讓司法成為政治工具
賴清德私心自用,兩度提名學術聲望不足、政治偏向濃綠的人選,
八、稱許枉法裁判,漠視憲法法庭以「不足額」違法判決,推司法入政治火坑
2025 年底到 2026 年初,憲法法庭連續作成各該年度憲判字第一號判決,五位大法官錯
對此,前大法官「生公」也為文公開痛斥,五位大法官的判決,
但賴清德還稱許這五位大法官,形同鼓勵枉法裁判行為,將司法推向
九、不讓請病假的監察院長辭職,使監察權全面癱瘓
監察院長陳菊請假超過一年,監察院功能幾全面停擺。
十、重大民生全面失政,卻下鄉、下海式的操弄民粹的卸責國會
最近傳出的F-16 無防撞地系統、飛官無防寒衣、軍購 1.25 兆草率粗糙、觀光逆差創新高、國旅凋萎、
結語:違憲亂政、十惡並行,依法應受彈劾
賴清德的十項惡行並非孤立,而是共同破壞了主權在民、多數主政、
而他上述種種濫權行政、掏空國會、收編司法、癱瘓監察、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