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政論家郭正亮,呼籲民眾黨快提案修改羈押制度,救出柯文哲。黃國昌等三位立委旋即提案「勾串免羈押」,修改刑訴法加嚴羈押條件。這引起法界譁然,認為矯枉過正。雙方各執一詞。
筆者以為羈押防勾串確有必要,但真正該改的是辦案效率,君不見香港名媛蔡天鳳命案,案發後香港檢方閃電完成調查,僅七天就起訴涉案者一家人,效率之高令人咋舌!。反觀柯文哲案,一切相關人證,除了橘子之外(大概永遠找不到),都在國內,卻拖了超過四個月,到去年底才完成起訴,羈押就超過三個月。到了法院開始一審,又死拖活拉到迄今8月下旬,還判不出來,合計羈押將近一年,這種司法效率嘆為觀止。
因此筆者建議,覊押可以,但不得超過4個月:起訴前2個月、起訴後2個月,超過4個月就必須放人。這就是要求司法效率,應當速審速決。本案由於歹戲拖棚,懸而不決,已經給當事人家屬造成莫大精神傷害,柯太太陳佩琪瀕臨崩潰,不但失控而且看到幻景(靈異畫面);彭振聲太太更是跳樓自殺,這就是司法效率殺人。
*作者為民間司改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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