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先前專案要求1.2萬名已取得台灣身分的陸配繳交失去大陸戶籍的「除籍證明」,期限至6月底止。內政部移民署今日公布最新數據,已有約5000人完成繳納,另有800人申請具結、延後辦理。換言之,還有逾6000人未繳籍證明,也未申請具結,由於繳納期限至6月底止,最重恐怕會遭遇除去台灣身分的處分。
依照台灣方面規定,陸配需定居台灣6年且放棄中國大陸戶籍,才有資格申請台灣身分證。台灣目前有約36萬名陸配,其中14萬人已取得台灣身分證。但陸委會去年清查發現,拿到台灣身分證的陸配當中,還有約1.2萬人尚未繳納失去中國大陸戶籍相關證明。目前陸委會已要求這1.2萬人補繳喪失原籍證明。
不過陸委會也宣布,若返回大陸有人身安全疑慮、10年未赴陸、重大傷病、年幼來台、已70歲以上高齡者、低收入戶等情形,可以用具結方式取代繳交除籍證明。若有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照顧重大傷病親屬等情形,也可以申請延後繳納。
內政部移民署今日公布最新數據,已有超過5000人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另外移民署已審核同意超過800人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總計約為5800人。
換言之,被通知要繳納除籍證明的1.2萬人當中,還有逾6000人未繳納,也未申請延後、具結處理。由於繳納期限至6月底截止,大限只剩下10天,若未做任何處理,可能會被註銷台灣身分。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今日下午主持海基會新聞背景說明會。
羅文嘉表示,從今年4月1日到6月17日為止,海基會一共發出7622件除籍證明驗證書,相比去年同期增加很多,應該是配合陸委會、移民署要求繳交大陸除戶證明有關。
羅文嘉指出,海基會立場非常簡單,我們會盡全力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兩岸情勢非常特殊,這種特殊狀況之下,要成為中華民國的公民有一定的程序與要求,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任何政府、機關、個人都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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