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名下有房注意!地價稅開始清查,稅務局教1招「合法省下大筆稅金」

2025-06-13 15:40
稅務局表示,家裡有房的民眾應於今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若逾期申請,將自次年度起始適用優惠稅率,查獲後要補徵漏課的稅的民眾,還會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示意圖/取自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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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房的民眾注意!財政部日前表示,即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如果有變更土地使用情形,務必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受罰。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能針對一筆住宅用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稅率為千分之2)。然而,若另有住宅用地供成年直系親屬(如成年子女或父母)設籍,且未出租或營業,該筆土地仍可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並不受「僅限一處」的限制。

地價稅開始清查!稅務局教1招「合法省下大筆稅金」

舉例來說,A先生在新竹縣名下有兩筆住宅用地,第一處供他與配偶設籍,已申請並核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第二處則為其成年子女設籍使用,且無出租或營業情形,這第二處亦符合申請優惠稅率的條件,可同時享有自用住宅稅率優惠。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符合3項條件

一、房屋需為申請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其中一人需設有戶籍。

二、該土地不得出租或作為營業用途。

三、土地面積若屬都市計畫區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計畫區則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

稅務局也特別提醒,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應於114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若逾期申請,將自次年度起始適用優惠稅率,查獲後要補徵漏課的稅的民眾,還會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相關報導: 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產,小心被課大筆遺產稅、贈與稅!專家教5招,百萬稅金通通免繳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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