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打詐的幻覺,詐騙卻無所不在,而我們的防線還停在標語時代—從教室到制度的翻轉

2025-06-02 06:00
據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3月23日至29日共接獲近3900件詐騙通報,民眾財損金額高達18.4億元,創下近週新高。(示意圖/取自pexels)

近期只要在搜尋引擎輸入「打詐」兩字,立刻跳出來的是琳瑯滿目的反詐成果展示:例如「打詐臺北隊114年5月份反詐宣導成果」、「某企業與政府簽訂打詐MOU」、「政府推出打詐儀表板」、以及「各項防詐數據一覽表」,看似全國上下正齊心協力打造鐵壁防線。然而在如此密集宣傳、鋪天蓋地的績效報告背後,卻仍屢屢發生令人錯愕的防詐破口。這些看似華麗的成果,究竟遮掩了多少尚未正視的漏洞與制度性失能?

日前,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一名行政支援人員,因輕信投資型詐騙慘賠1095萬元的消息曝光後,引爆輿論震撼。官方急忙澄清該員僅負責行政庶務,非業務核心人員,彷彿在暗示:「別擔心,真正負責打詐的人,還是很專業的。」然而,這樣的說法,恰恰暴露出我們體系對詐騙防制的根本誤解──將其視為「警察的專責」,只要非第一線人員出事,就與政策無關。這樣的思維,才是真正應被質疑的盲點。

數據表面看似漂亮。政府這幾年高舉「打詐國家隊」旗幟,從總統府、行政院到各部會輪番上陣,強調跨部會合作、金融攔阻、警民協作成效斐然。刑事局也自信表示,詐騙案件數與財損金額已顯著下降。但若真如此,那麼一名每天坐在防詐機構內、接觸第一手防詐資訊的同仁,為何仍深陷詐騙陷阱?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一場制度韌性的壓力測試,結果卻明顯不及格。

更諷刺的是,我們的社會至今仍普遍認為,年輕人是「數位原住民」,天生擁有對數位風險的免疫力。然而,這其實是一種危險的神話。年輕世代反而是詐騙集團的理想獵物─他們習慣快速點擊、即時回應,社交需求強烈,對資訊真偽缺乏判斷,極易落入心理誘導陷阱。所謂「數位原住民」,若未經教育與培力,實則只是「數位裸民」。

更根本的問題在於,我們的防詐政策長年「重打擊、輕素養」,大多資源投注在事後偵辦、通報攔阻、警力績效上,卻對社會心理建設與教育體系建構明顯怠忽。教育部的資訊課程有多少篇幅在教導社交媒體詐騙?多少教師能清楚講解假投資、AI換臉詐騙與社交工程手法?當宣導預算年年編列,我們卻還在張貼「小心詐騙」、「不要貪心」的標語,難道真認為貼張海報、播支影片就能讓全民識破詐術?

教育體系若無法提供長期而系統的數位風險教育,民眾面對詐騙時的無力將是制度預設的必然結果。我們不應再將防詐視為短期活動或宣導專案,而應將其內建於國民教育之中。建議教育部檢討現行課綱,將「數位素養」與「網路風險判讀」納入正式學科內容,同時發展教師專業研習與認證制度,培育一批能實際引導學生面對數位風險的專業教學者。只有從教育現場出發,建立國民自我防詐的能力,防詐政策才能真正根植社會。

警方也非萬能。當他們發現異常金流,卻仍需耗時繁瑣的行政程序才能調查;想封鎖詐騙簡訊,卻無權干預電信門號核發流程;社群平台成為詐團天堂,科技主管部門與業者卻各自推責。警方成為防詐第一線的唯一窗口,卻在資源、授權、協力三缺情況下,被迫承受來自制度全盤失靈的壓力。

此外,打詐困境正隨著虛擬貨幣的興起而加劇。虛擬貨幣交易具有匿名性、跨境性與去中介化特性,使其迅速成為洗錢與詐騙資金流轉的主要管道。美國近期已開始推動虛擬貨幣與美元掛鉤,強化監管與稽查;反觀台灣,相關法律架構與金融科技協作仍顯不足,若不加速補齊法制與監理機制,恐怕只會進一步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執法單位則成為徒勞奔命的苦主。

我們還要等多久,才願意正視這不是警方單方面能解決的問題?詐騙犯罪從來不是「一方打擊、他方觀望」就能成功的戰爭,而是檢驗國家治理水平的橫向整合工程。政府應推動立法,建立「平台責任制度」,要求金融、電信、社群平台必須設立內部詐騙預警與通報機制,若未盡義務,應有明確行政處分與賠償責任。否則這些產業將持續在制度裂縫中撇清責任,將風險轉嫁給最末端的個人。

如果政府真的有意解決問題,就必須停止沉迷於開記者會、喊口號、拼宣傳的表面功夫。我們不需要更多「防詐熱潮活動日」,也不期待下一支「防詐宣導MV」,而是要真正制度化企業防詐責任─讓社群平台、金融機構與電信業者,不再只是協辦活動的「嘉賓角色」,而是負起明確責任的制度參與者。

社群平台不是詐騙的無辜場地,金融體系不是金流的搬運工,電信業者更不能在亂發門號後兩手一攤。這些產業早已是詐騙生態系的一環,卻仍能在事發後跳脫關係、扮演局外人。這種制度性空窗,才是真正的防詐漏洞。

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一套完整且具延續性的全民數位安全教育體系。這不該只是幾場「分齡宣導」便草草了事,而應從小學教室到大學課堂、從社區據點到企業訓練,全方位建立面對詐騙的素養與警覺。防詐不該仰賴轉傳長輩圖,不該倚賴親友善意提醒,更不該讓民眾在資訊洪流中孤立無援,只能靠運氣倖免於難。

最後,這起打詐人員自身遭詐的事件,絕非一則笑話,不是他「不小心」,而是我們整個體系早已「中計」。如果我們仍將打詐當成績效數字的展示,而非全民安全與國家信任的關鍵工程,那麼,下一個受害者,也許就是你我。到那時,恐怕連誰該負責,都沒人說得清了。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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