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15歲女朋友做愛,犯法嗎?名律師呂秋遠分享青少年的3大煩惱

2016-05-0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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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律師,真的是一件有趣的行業,特別是未成年人來找我解答疑難雜症的時候。

梁山伯與茱麗葉之一

已經是晚上十點半,接聽陌生來電並不是我的習慣;可是連續六通來電,我實在不得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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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傳來的聲音,很明確是個小女生。「請問你是律師嗎?」

「我是。」我心想,「不然難道我是生命線的義工嗎?」,畢竟律師應該不會這麼晚接電話,所以她這麼詢問也有道理。

「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想瞭解?」我問她。

「我男朋友跟我發生關係,然後被學校知道,現在警察已經介入調查了。」她說。

「你幾歲?」我問。

「十五歲。我現在國三。」她說。

「十五歲!你爸媽知道嗎?」我問。與未滿十六歲的青少年為性行為,依法會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媽過世了。但是我爸知道,學校告訴他的。都是我同學多嘴。那天我跟他吵架,我不過就跟我同學抱怨,她竟然就告訴輔導室,所以我爸知道了。」她說,似乎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那麼你們打算怎麼做?」我問。

「警察要是找我,我一定全部否認。我男友也是打算這麼講。」她說。

「那你先前跟老師怎麼說?」我好奇的問。

「我當時就承認了,而且我也跟社工承認,不過我現在改口應該可以吧?」她問。

「也不是不行,不過檢察官應該不會相信。」我說。

「我們是真心相愛的,怎麼可以這樣拆散我們?」她憤怒的說,即使帶著稚氣。

「他幾歲?你怎麼知道真心相愛?」我饒有興趣的問。

「他十九歲。唉唷,你不懂啦!」她不耐煩的說。

最好我不懂!我心想。可是繼而想想,我確實不懂。

「好吧,我還是建議你老實說,不然檢察官還是會起訴你男友,而且可能會因為他否認而加重刑責。」我說。

「你們大人很奇怪耶,該保護的不保護,我就想跟他發生關係不行嗎?我在跟他之前,早就已經跟別人有關係了,你們怎麼不去查?」她生氣的說。

「也是該查!但是應該沒有證據了。」我說。

「對嘛!你們只抓真心相愛有證據的,不去抓假的騙我感情的,你們大人的世界真讓人搞不懂!」她說。

「你才國三,要認真唸書啦!還是你要叫你男友來找我,我跟他解釋?」我問。

「要多少錢?我幫他付!」她問。

「問我不用錢啦!但是如果要找我當律師,可能要很多很多錢,可能是你零用錢的很多倍!」我說。

她沈默了半响。「那我請他跟你約時間好了,他一直說不要找律師,可是我覺得一定會有問題。」

「時間呢?」我問。

「半夜可以嗎?我爸那時候在上夜班,我應該可以偷溜出來!」她說。

「不行啦!律師又不是7-11!」我好氣又好笑的說。

「那我再想想好了。我爸真的很煩!」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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